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88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对公有制主体的股份制,要认真研究,逐步推行。”改革中出现的这种股份制形式,包括法人间的参股、控股和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而不是把国有企业私有化。实践证明,它对促进公有制企业机制的转换和行为的合理化具有独特的作用。为了探索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新途径,我们去深圳调查研究了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