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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电子处方适用范围、电子处方相关要求等。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子处方开具范围不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其余药品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应当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