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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底,沉寂已久的《物权法草案》、《企业破产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接受五审和三审,与以往历次审议相比.此次审议集中关注的是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的一些争议焦点和未决难题,经由这种攻坚式的审议,企业破产法终成正果,物权法亦有望进入最后的分娩期,以物极法、企业破产法为样本,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立法的立法走向、立法难度、立法方式等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