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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及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区块。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标准规范和工艺流程,确保工程质量。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