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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承德市政府第十二届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于日前下发。此次,承德市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而出台的该《办法》从3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提高了规划工作效能。一是改变工作方式。将以前规划部门审查规划或方案的日照分析、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间距等所有技术指标,改变为规划部门审查编制、设计单位资质,规划或方案是否符合控规和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