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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逐步发育与成熟,“划一”的高教领导管理体制显现了严重的滞后性。为了提高高教体制与社会变革的匹配程度,与国际高等教育发展同步,使本就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现行的高教体制必须加以转换。高等教育应当建立“领导共权”、“经费共担”、“主体多元”、“办学自主”的新体制,以便规范高等教育主体的办学行为,促进高教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