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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从而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方案,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和遏制火灾的蔓延,从而提高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整体安全使用性能。
【关键词】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由于高层商住楼是商业用房与住宅建筑的结合,已经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普通住宅楼,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因而,设计和审核高层住房楼建筑防火设施是尤为重要的,而根据《高规》和《建规》对商住楼防火要求,即要求商业用房建筑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1.50h的楼板、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以此将商用建筑与住宅建筑、其他用途的建筑安全分离,同时还规定了商住楼与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合理独立设置,然而《高规》和《建规》对于商住楼中商业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设计标准和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出来,体现出目前的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规范不完善,使得高层商住楼建筑在消防设计上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设计人员加强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
1.高层商住楼特点
高层商住楼性质的确定是进行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基础,根据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对高层商住楼的规定,商住楼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根据《高规》第3.0.1规定,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其中居住建筑中19层以及19层以上的住宅,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10层至18层的住宅是二类高层建筑;公共建筑中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楼层建筑面积或超过50m的任意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商住楼,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其他商住楼属于二类高层建筑。要想准确掌握和理解高层商住楼的含义,就必须把握好商住楼与底部商业服务设置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之间区别于共同点,以免混淆,其中商业服务网点是居住建筑的首层或第二层,以及首层、第二层设置的商业性用房,例如百货店、副食店理发店等,因而,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和《高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包括二层及二层以上营业性的商住楼,而对于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区别,《高规》只是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但是《高规》对“每层建筑面积”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是商业部分的每层建筑,还是住宅部分的每层建筑,这种不明确的规定对于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消防设计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对多栋住宅与商住楼高层建筑设计的影响最为明显。
2.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2.1防火隔离设计问题
为了满足商业发展空间的需要,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就忽视了住宅建筑与商用住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隔离设计,而且在具体的防火设计中经常出现商业用房建筑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部分相通现象,一旦商业用房建筑的部分建筑结构发生火灾,就会使火势迅速蔓延到住宅部分建筑或公共建筑,增加了商住楼高层建筑的火灾负荷,严重危害住宅建筑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商业部分建筑的经济损失。
2.2消防楼梯设计问题
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扩大商业发展的空间面积和节约建筑工程施工成本,在商住楼消防楼电梯设计中,经常出现高层商住楼部分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疏散楼梯仅仅通向裙房屋顶的现象,而没有直接通向首层地面,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只能通过裙房屋顶,将裙房屋顶作为疏散平台,然后才能安全撤离火灾区域,安全进入到住宅建筑,而对于消防人员救援来说,一旦消防电梯出现故障,消防人员也只能步行到室外楼梯,经过裙房屋顶,然后才能到达消防电梯间进行抢修,但这样的做法延长了消防电梯扑救作业的时间,也给使用电梯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因而,设计人员应该科学合理设计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电梯故障,保障住宅部分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
2.3排烟设计问题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和商业的不断发展,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在商住楼高层建筑排烟设计中,没有科学合理进行设计,经常出现部分商住楼高层建筑的裙房空间设计仅仅围绕中央走道,来设计出带状的商业内街设计方案,这种设计方法只能在裙房屋顶四周部分设置对外的窗户,而其他部分只能设置对内的门窗,同时也增加商业用房的进深度,使得商业用房外窗内侧经常出现被货架、物品遮掩的现象,这就降低了了商业房外窗内侧的排烟效果。
3.完善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的应对措施
3.1完善消防设计相关规范条文的建议
为了提高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和审核的效果,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性文件和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具体区别,进一步细化住宅建筑、商业建筑与公共建筑的楼层、高度的具体标准,另外,还需要明确规定商业服务网点与商业营业厅之间在楼层、建筑面积上的区别,从而利于设计人员和审核人员准确把握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性质与分类,不断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理论基础与规范依据。
3.2完善安全疏散设计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防排烟设计方案,严格根据《高规》规定进行设计,其中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和塔式住宅,以及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都应该设置防烟楼梯间,而对于11层以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但在设计开向楼梯间的户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将楼梯间的设置位置靠近外墙,以此达到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其次,要完善防火隔离设计方案,要严格按照《建规》规定进行设计,将商业部分建筑与住宅部分建筑安全隔离开来,此时可以采用耐火极限超过2.0h的隔板、耐火极限超过1.5h且无需设置门窗洞口的楼板,来将住宅部分建筑与非住宅部分建筑完全的安全隔离,同时还应该独立设置商住楼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
3.3完善自动警报系统与灭火设施,
为了有效预防商住楼高层建筑的火灾发生,还需要完善自动警报系统与灭火设施的设置,要完善自动警报系统的建立健全,禁止商业营业厅储存和经营危险物品,在商住楼高层建筑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建筑的每一层楼层设置火灾自动警报系统和和自动灭火装置,同时在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处设置发光疏散标识,从而让人员迅速撤离火灾区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结论
综上所述,高层商住楼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得到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广泛采用,不仅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而且还促进了商业的不断发展,然而在追求商业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相关的立法规范规定,还需要重视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不断完善预防火灾、遏制火灾蔓延的有效消防设计方案,从而提升商住楼商业用房建筑、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的整体安全系数。
参考文献
[1]陈凡.广州中海橡园国际项目建筑消防设计[J].广东土木与建筑.2012.15(1):33-34
[2]农智.论商住楼消防设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9.30(11):71-72
[3]卢晓鹭;黄庄巍.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要点探析[J].山西建筑.2013.39(27):28
[4]莫东桦.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30(12):99-102
[5]刘珠峰.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30(14):86-87
【关键词】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由于高层商住楼是商业用房与住宅建筑的结合,已经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普通住宅楼,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因而,设计和审核高层住房楼建筑防火设施是尤为重要的,而根据《高规》和《建规》对商住楼防火要求,即要求商业用房建筑要采用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1.50h的楼板、耐火极限大于或等于2.0h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以此将商用建筑与住宅建筑、其他用途的建筑安全分离,同时还规定了商住楼与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合理独立设置,然而《高规》和《建规》对于商住楼中商业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设计标准和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出来,体现出目前的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规范不完善,使得高层商住楼建筑在消防设计上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设计人员加强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
1.高层商住楼特点
高层商住楼性质的确定是进行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基础,根据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对高层商住楼的规定,商住楼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而根据《高规》第3.0.1规定,民用建筑可以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其中居住建筑中19层以及19层以上的住宅,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10层至18层的住宅是二类高层建筑;公共建筑中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楼层建筑面积或超过50m的任意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商住楼,属于一类高层建筑,而其他商住楼属于二类高层建筑。要想准确掌握和理解高层商住楼的含义,就必须把握好商住楼与底部商业服务设置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之间区别于共同点,以免混淆,其中商业服务网点是居住建筑的首层或第二层,以及首层、第二层设置的商业性用房,例如百货店、副食店理发店等,因而,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和《高规》的规定,可以看出,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包括二层及二层以上营业性的商住楼,而对于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区别,《高规》只是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但是《高规》对“每层建筑面积”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是商业部分的每层建筑,还是住宅部分的每层建筑,这种不明确的规定对于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消防设计产生不利的影响,尤其对多栋住宅与商住楼高层建筑设计的影响最为明显。
2.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2.1防火隔离设计问题
为了满足商业发展空间的需要,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就忽视了住宅建筑与商用住房建筑之间的防火隔离设计,而且在具体的防火设计中经常出现商业用房建筑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部分相通现象,一旦商业用房建筑的部分建筑结构发生火灾,就会使火势迅速蔓延到住宅部分建筑或公共建筑,增加了商住楼高层建筑的火灾负荷,严重危害住宅建筑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商业部分建筑的经济损失。
2.2消防楼梯设计问题
目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扩大商业发展的空间面积和节约建筑工程施工成本,在商住楼消防楼电梯设计中,经常出现高层商住楼部分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疏散楼梯仅仅通向裙房屋顶的现象,而没有直接通向首层地面,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只能通过裙房屋顶,将裙房屋顶作为疏散平台,然后才能安全撤离火灾区域,安全进入到住宅建筑,而对于消防人员救援来说,一旦消防电梯出现故障,消防人员也只能步行到室外楼梯,经过裙房屋顶,然后才能到达消防电梯间进行抢修,但这样的做法延长了消防电梯扑救作业的时间,也给使用电梯小区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因而,设计人员应该科学合理设计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电梯故障,保障住宅部分居住人员的生命安全。
2.3排烟设计问题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和商业的不断发展,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在商住楼高层建筑排烟设计中,没有科学合理进行设计,经常出现部分商住楼高层建筑的裙房空间设计仅仅围绕中央走道,来设计出带状的商业内街设计方案,这种设计方法只能在裙房屋顶四周部分设置对外的窗户,而其他部分只能设置对内的门窗,同时也增加商业用房的进深度,使得商业用房外窗内侧经常出现被货架、物品遮掩的现象,这就降低了了商业房外窗内侧的排烟效果。
3.完善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的应对措施
3.1完善消防设计相关规范条文的建议
为了提高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和审核的效果,需要国家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的消防设计规范性文件和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一类高层建筑与二类高层建筑的具体区别,进一步细化住宅建筑、商业建筑与公共建筑的楼层、高度的具体标准,另外,还需要明确规定商业服务网点与商业营业厅之间在楼层、建筑面积上的区别,从而利于设计人员和审核人员准确把握高层商住楼建筑的性质与分类,不断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理论基础与规范依据。
3.2完善安全疏散设计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防排烟设计方案,严格根据《高规》规定进行设计,其中对于一类高层建筑和塔式住宅,以及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都应该设置防烟楼梯间,而对于11层以及11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以不设置封闭楼梯间,但在设计开向楼梯间的户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将楼梯间的设置位置靠近外墙,以此达到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其次,要完善防火隔离设计方案,要严格按照《建规》规定进行设计,将商业部分建筑与住宅部分建筑安全隔离开来,此时可以采用耐火极限超过2.0h的隔板、耐火极限超过1.5h且无需设置门窗洞口的楼板,来将住宅部分建筑与非住宅部分建筑完全的安全隔离,同时还应该独立设置商住楼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间。
3.3完善自动警报系统与灭火设施,
为了有效预防商住楼高层建筑的火灾发生,还需要完善自动警报系统与灭火设施的设置,要完善自动警报系统的建立健全,禁止商业营业厅储存和经营危险物品,在商住楼高层建筑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建筑的每一层楼层设置火灾自动警报系统和和自动灭火装置,同时在安全出口与疏散楼梯处设置发光疏散标识,从而让人员迅速撤离火灾区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结论
综上所述,高层商住楼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得到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广泛采用,不仅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而且还促进了商业的不断发展,然而在追求商业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商住楼高层建筑相关的立法规范规定,还需要重视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不断完善预防火灾、遏制火灾蔓延的有效消防设计方案,从而提升商住楼商业用房建筑、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的整体安全系数。
参考文献
[1]陈凡.广州中海橡园国际项目建筑消防设计[J].广东土木与建筑.2012.15(1):33-34
[2]农智.论商住楼消防设计中存在的几个问题[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9.30(11):71-72
[3]卢晓鹭;黄庄巍.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计要点探析[J].山西建筑.2013.39(27):28
[4]莫东桦.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30(12):99-102
[5]刘珠峰.商住楼消防设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30(14):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