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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从1995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由卫生、保险两部门市办,实行农民自愿人保,凡农村户口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已患癌症、精神病,严重心、脑、肝、肾脏疾病除外)均为投保对象,1995年人均保险费10元,保险金额700元,1996年人平保险费15元,保险金额1000元。目前全市人保人数为2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6%。通过近3年的运行,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住院难”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深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新途径。1把好四关,扎实推进农民住院医疗保险工作1·l把好组织引导关,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