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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有权"三分法"存在诸多弊端与问题,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并严重落后于生活现实.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律必须为一切民事主体提供平等的保护.为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或者物权法必须摒弃这种所有权划分方法,应当在作出平等保护个人、集体、国家所有权的宣示性规定后,按国际通行做法,以客体为标准进行规定.惟此,我国未来的民法典或物权法才有可能成为一部科学、稳定而富有生命力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