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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存在收支矛盾突出、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与东、中部县乡财政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在于财政划分模式与事权划分模式不对称,税制收入格局僵化以及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均衡效果不明显。应重新调整事权和财权的搭配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西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