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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来,“多规合一”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但仍存在多规各自为政、逻辑主次不清、法律地位悬殊、政策制度缺位、部门信息不畅、上下传导滞后等问题,有待自上而下形成统一的制度体系,完善“多规合一”改革体制.从协调方式、法律制度、管理体制、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多规合一”改革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希望能够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