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这次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