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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冲突问题,不仅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大突出问题,也是破产案件审理中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冲突问题,必须正确界定破产程序开始的时间、准确把握执行程序终结的判断标准以及在破产受理前采取保全措施。文章对此三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破产程序中各具体债权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初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