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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提出新增建设用地要与消化存量(包括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建设用地挂钩,即消化存量越多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越多,从制度层面建立起了正相关机制;此后,又将“增存挂钩”机制纳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提出,要“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把“批而未供”处置提升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高度.而与“批而未供”相关的概念和术语较多,需要从多角度加以区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