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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因其过度的商业化以及文学审美价值标准的缺失致使其道德观念薄弱,注重感官刺激,摒弃了文学的责任承担和伦理道德的约束,对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的审美和价值取向造成不良影响。受Google商业信条"不作恶"原则的启发,借鉴中外宗教戒律提出网络小说写作至少遵循"不作恶"原则——不过分赞美和宣扬肆意杀戮、偷盗抢劫、奸淫、妄言欺诈以及渎神,并对网络小说写作如何"不作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