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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成员保罗·朗格朗就在他的《终身教育导论》中阐述:“终身教育是一个人从出生到坟墓所受到的各种教育的总和”。我国的《教育法》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随着数十年的社会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提升,终身教育已经深深扎根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实践之中,成为一个适应时代发展,贯穿于人一生的、面向社会开放的、面向未来发展的崭新制度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