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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就我国现行审计制度的取信机制而言,仍然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本身只有不断完善其取信机制才能获得取信的资本和生存依据,就政府审计而言,改进现有“取信”机制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建立相对独立的审计权力机构为审计的独立性创造有利环境;就民间审计而言,则要通过组织结构创新、社会道德、法律监督等各种途径去规范和监控民间审计的业务范围和内容,从而为民间审计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取信则昌、失信则亡的生存和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