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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2019]394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规划自然资源局、文化旅游委、教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等精神,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切实提高全市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