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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已由早期的企业雇员社团互助性保障制度,扩大到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有的国家已经实现全民覆盖,为全民提供了平等的医疗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医疗保险没有存在的空间.在许多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健全的国家,商业医疗保险以替代或者补充的方式与社会保险制度共存.该文主要以工业化国家为例,从社会公平性、有效性和病人选择权等方面对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进行简要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