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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取得了明显提升,但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方面还存不足之处。主观方面,设计主体责任意识缺失,缺少设计责任感,没有坚持问题导向,导致设计质量严重下降。客观方面,设计方法使用不当、造价控制理论应用失误、没有结合建设项目实际,生搬硬套其他项目设计结论等情况都有可能造成设计阶段造价偏离实际,以至在后期的招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后期维护保养阶段造成概算与实施出入较大。本文通过优化价值工程系数,使得设计结论与项目实际更加贴合,尽可能避免后期建通建设项目造价失控。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价值工程
1.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推进中,相关部门出台了政策予以支持造价控制,比如国务院在2014年4月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山东省济南市在2018年7月份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依据汇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构成有了明确的计价依据。
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多由设计院或者相关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从提供的服务质量来说,内容相对单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侧重项目估算,有的侧重概算,有的侧重施工图预算,不同的造价评估主体在设计阶段给出的造价结论有较大差异。其次,全生命周期内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设计阶段涉及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政府部门等,需要考虑各方具体条件,如果协调不妥或造成扯皮、推诿等现象。时效性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造价中体现明显,造价会随着季节、材料供需、成本、政策情况有所不同,相同的项目在不同地域也会有较大差异。
2.评价要素
(1)对功能定义和评价。功能定义简单来说就是把设计阶段分为若干功能部分,并用合适的语言说明各个功能部分的作用。不同的功能部分所具有内容都具有针对性、差异性、条件性、特定性、相对时效性、规范性、本质属性有所不同。设计阶段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定义要明晰,并根据功能部分的作用、开展时限及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定义具体到哪一级别。既要具体必要,有所着重,又不能泛泛而谈。造价控制具体到设计阶段要明确哪些功能部分需要作为重点的研究对象,如何界定,怎样界定都是值得本阶段专业人员思考的。与此同时,要深入研究各类功能部分,深入挖掘新的、必要的的功能部分。在实际调查和科学分析基础上的,可以通过组建项目调研小组来实现。
(2)决策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阶段的决策分为估算决策,概算决策,施工图预算决策。价值工程在设计阶段应用的关键是方案设计阶段,开始的工作出现误差,后面的工作将出现错误,前期实施方案定下以后会对紧随其后的施工图概算造成较大影响,不同的方案造价会有所不同,耗费的时间成本与设计成本不同,如果后期发现前期实施方案出现误差,再推翻方案对设计成本造成的损失会比较大。
3.造价控制的方式
(1)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增强造价控制力。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院完成的。一方面,设计机构具有相对专业的人才队伍,拥有相对充足的专业知识,能够及时了解造价变化动态,能够通过设计切实控制项目投资。另一方面,从业主角度,一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方为政府部门,对工程造价控制相对严格,需要相关设计单位能够提供更专业和更高标准的服务。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对后续项目开展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设计单位要想在竞争环境下取得项目,想要获得收益,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2)加强设计、造价多面手人才的培养。从项目开展顺序看,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中属于不同的阶段,设计人员属于设计阶段,造价人员属于招投标阶段。从学科专业角度看,造价人员一般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而设计人员一般属于土木工程类,因此一般从业人员在工程设计或者是工程预算领域,二者只能从事其一。事实上,在我国,设计与造价分立的,二者互不干涉。绝大部分设计机构只提供设计方案,而不能对工程经济型进行二次优化,造价咨询公司只提供招投标造价咨询。这种情况下,掌握设计方法,又懂的造价方法的专业人才相对缺失。想要在满足项目功能基础上控制预算,培养及懂设计又懂造价的专业人才迫在眉睫。
3.将方案设计经济性列入审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需要政府部门多方参与审查,必要时可以引进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经济性审查。政府部门侧重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更加注重美观等因素,对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关注度相对低。所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须熟悉、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施工图审查内容中,满足图纸要求质量和安全标准,合理确定比选的范围、比选的方式等经济审查的标准。
4.优化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价值工程法(价值=功能(效用)/成本(费用))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中经常被采用,但相较成本计算来讲,需要建立在大量的准确历史数据以及经验丰富的专家意见基础之上。而我国的情况是,造价管理体制下相对封闭的信息渠道和缺乏设计与造价复合型人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逐渐增加,价值工程法使用的局限性逐渐凸显。本文认为,改进后的价值工程性评价可以相对准确预测设计阶段造价成本,并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实际操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1)设计方案创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的具体要求不同,针对差异化的要求,群策群力,集中专家不同思路。比如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哥顿法等。根据具体不同需求,在方案可行、经济的前提下,形成差异化的供选方案,最终选择适合的设计方案。
(2)设定功能评价系数。功能系数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定加权分作为分子,所有方案的加权分作为分母,通过二者的比值得出评价系数。因打分时主观因素对评价系数影响较大,如果各方代表较少,或者参与方单一,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出现差异。所以,在功能打分时,利益相关方应尽可能参加。
(3)计算功能评价系数。功能系数就是将设计方案的评定加权分作为分子,将所有方案的加权分作为分母,得出的比值。可用下式表示
Fi=ΣTiSij/ΣΣTiSij
公式中Fi——第j个方案的功能系数;
Ti——第i种功能的权重:
Sij——第j个方案,第i种功能的满足程度的分值
5.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需要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相互穿插,相互协调。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随时纠偏,最终使项目更加物有所值。
6.参考文献
[1]张凌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戚安邦,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
[3]尹贻林,申立银,中国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比较,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
[4]王振强,夏立明,吴松等。日本工程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9.
[5]郝建新,蔡紹荣,李小林。美国工程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8.
[6]马晓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途径探讨,榆林学院学报,2016,16(2),63~64.
[7]董士波,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之比较,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17,74~77.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 潍坊 261206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价值工程
1.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推进中,相关部门出台了政策予以支持造价控制,比如国务院在2014年4月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山东省济南市在2018年7月份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依据汇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构成有了明确的计价依据。
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多由设计院或者相关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存在以下不足之处。首先,从提供的服务质量来说,内容相对单一,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侧重项目估算,有的侧重概算,有的侧重施工图预算,不同的造价评估主体在设计阶段给出的造价结论有较大差异。其次,全生命周期内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设计阶段涉及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政府部门等,需要考虑各方具体条件,如果协调不妥或造成扯皮、推诿等现象。时效性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造价中体现明显,造价会随着季节、材料供需、成本、政策情况有所不同,相同的项目在不同地域也会有较大差异。
2.评价要素
(1)对功能定义和评价。功能定义简单来说就是把设计阶段分为若干功能部分,并用合适的语言说明各个功能部分的作用。不同的功能部分所具有内容都具有针对性、差异性、条件性、特定性、相对时效性、规范性、本质属性有所不同。设计阶段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定义要明晰,并根据功能部分的作用、开展时限及项目复杂程度确定定义具体到哪一级别。既要具体必要,有所着重,又不能泛泛而谈。造价控制具体到设计阶段要明确哪些功能部分需要作为重点的研究对象,如何界定,怎样界定都是值得本阶段专业人员思考的。与此同时,要深入研究各类功能部分,深入挖掘新的、必要的的功能部分。在实际调查和科学分析基础上的,可以通过组建项目调研小组来实现。
(2)决策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作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阶段的决策分为估算决策,概算决策,施工图预算决策。价值工程在设计阶段应用的关键是方案设计阶段,开始的工作出现误差,后面的工作将出现错误,前期实施方案定下以后会对紧随其后的施工图概算造成较大影响,不同的方案造价会有所不同,耗费的时间成本与设计成本不同,如果后期发现前期实施方案出现误差,再推翻方案对设计成本造成的损失会比较大。
3.造价控制的方式
(1)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增强造价控制力。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院完成的。一方面,设计机构具有相对专业的人才队伍,拥有相对充足的专业知识,能够及时了解造价变化动态,能够通过设计切实控制项目投资。另一方面,从业主角度,一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方为政府部门,对工程造价控制相对严格,需要相关设计单位能够提供更专业和更高标准的服务。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对后续项目开展具有决定性作用。所以设计单位要想在竞争环境下取得项目,想要获得收益,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
(2)加强设计、造价多面手人才的培养。从项目开展顺序看,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中属于不同的阶段,设计人员属于设计阶段,造价人员属于招投标阶段。从学科专业角度看,造价人员一般属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而设计人员一般属于土木工程类,因此一般从业人员在工程设计或者是工程预算领域,二者只能从事其一。事实上,在我国,设计与造价分立的,二者互不干涉。绝大部分设计机构只提供设计方案,而不能对工程经济型进行二次优化,造价咨询公司只提供招投标造价咨询。这种情况下,掌握设计方法,又懂的造价方法的专业人才相对缺失。想要在满足项目功能基础上控制预算,培养及懂设计又懂造价的专业人才迫在眉睫。
3.将方案设计经济性列入审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需要政府部门多方参与审查,必要时可以引进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经济性审查。政府部门侧重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更加注重美观等因素,对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关注度相对低。所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须熟悉、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施工图审查内容中,满足图纸要求质量和安全标准,合理确定比选的范围、比选的方式等经济审查的标准。
4.优化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价值工程法(价值=功能(效用)/成本(费用))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中经常被采用,但相较成本计算来讲,需要建立在大量的准确历史数据以及经验丰富的专家意见基础之上。而我国的情况是,造价管理体制下相对封闭的信息渠道和缺乏设计与造价复合型人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逐渐增加,价值工程法使用的局限性逐渐凸显。本文认为,改进后的价值工程性评价可以相对准确预测设计阶段造价成本,并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实际操作可分为以下步骤:
(1)设计方案创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的具体要求不同,针对差异化的要求,群策群力,集中专家不同思路。比如可以采用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哥顿法等。根据具体不同需求,在方案可行、经济的前提下,形成差异化的供选方案,最终选择适合的设计方案。
(2)设定功能评价系数。功能系数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定加权分作为分子,所有方案的加权分作为分母,通过二者的比值得出评价系数。因打分时主观因素对评价系数影响较大,如果各方代表较少,或者参与方单一,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出现差异。所以,在功能打分时,利益相关方应尽可能参加。
(3)计算功能评价系数。功能系数就是将设计方案的评定加权分作为分子,将所有方案的加权分作为分母,得出的比值。可用下式表示
Fi=ΣTiSij/ΣΣTiSij
公式中Fi——第j个方案的功能系数;
Ti——第i种功能的权重:
Sij——第j个方案,第i种功能的满足程度的分值
5.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需要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相互穿插,相互协调。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随时纠偏,最终使项目更加物有所值。
6.参考文献
[1]张凌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2]戚安邦,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3.
[3]尹贻林,申立银,中国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比较,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
[4]王振强,夏立明,吴松等。日本工程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9.
[5]郝建新,蔡紹荣,李小林。美国工程造价管理,南开大学出版社,2018.
[6]马晓莉,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途径探讨,榆林学院学报,2016,16(2),63~64.
[7]董士波,内地与香港工程造价管理之比较,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17,74~77.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山东 潍坊 2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