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伦理吁求医疗界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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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两个例子,让我感觉中国的医疗改革,医疗界职业伦理的建立无论如何都是一个不能绕过的话题。
  第一个例子,一位年逾古稀的老先生在甲医院被诊断为喉癌,甲医院的医生向老先生的家人推荐,说乙医院的丙大夫是这方面的专家。老先生及其家人慕名找到丙大夫,丙大夫简单看了看甲医院的检查就建议进行喉部割除手术。后老先生家人顾及老先生年事已高,危险性较大,没有同意,换了一家医院,竟然被诊断为不是。
  第二个例子,是自己和家人经历的。我前一阵子陪一位亲戚去某医院看病,结果发现那家医院拥挤异常,连号都拿不上。苦恼之际,就碰到一对自称来陪亲人看病的夫妻凑上来,热心推荐丁中医院。心怀感激、连声道谢之后,我们去了他们推荐的中医院,却发现不过是一个四合院构成的简陋诊所,进进出出的病人大都是从外地来的。于是便怀疑中了“托儿”的套,赶忙退出。回头网上一查,果然有人发帖子,说这家医院是“骗人”的,医术低下,该医院的“医托”经常在长途汽车站、大医院活动,中套者时常有之。
  第一个例子,丙医生关心的好像不是老先生的病情而是把喉部割除手术当成了自己一道工序,也许在他那里,手术只是一个商品,甲医院给他介绍来了客户,他只管提供这个商品而不管客户是否需要;第二个例子,丁中医院利用病人求医心切的心理同时也是弱点,虽然营销做得很“成功”,但是,以蒙骗外地人为主多多少少有“黑心”之嫌。
  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追问:丙大夫的医德何在,丁医院的良心哪里去了?
  在纷繁的有关医疗改革的讨论中,监管似乎成为一剂医治中国医疗体制痼疾的良药,被喊得震耳欲聋。然而,到位的监管也许的确可能对缓解当前社会认定的医疗界的种种不如意情形有所裨益,不过,碍于医疗服务的诸多组成部分均有赖于私人化个体提供的服务,监管只能停留在那些容易被规范化、统一起来的层面。如同我们在文章开头的两个例子所看到的那样很多细节,将不得不依赖于医疗企业的内部管理与社会责任感、医生的职业素养与道德自觉。
  如同我们在很多事例中观察到的那样,一种病,可能通过简单而便宜的诊疗方案和复杂而昂贵的诊疗方案都可以痊愈,如果医生的道德修养不够,为了自己和医院的私己就会选择一种昂贵的治疗方案;一个人的健康,可能通过自然疗法和医疗都可以取得,不负责的医生在为病人提供方案时可能会摒弃前者。
  因此,在探讨医改的过程中,如何建立一种存有应当的道德底线的医疗界的职业伦理,理所当然地要是整套医改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键是,医疗界的职业伦理如何形成?
  笔者曾经在一篇名为《寻找今日中国的职业伦理》的文章中指出,因为中国的很多行当作为一个专业共同体都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不少从事各行当工作的人还仅仅停留于自己做什么要像什么的较低层次上,还谈不上什么对职业伦理的追求。我想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医疗界。
  这当然和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启动不久、社会经济发展的专业化程度不够有关,但也和社会各方面对职业伦理的认知欠缺有很大的关系。
  历史地看,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社会发展专业化和各行当职业伦理的形成实际上是一个相辅相成、互为倚助的过程。虽然各行当在最初发展时不可能有成熟的职业伦理,但是每个行当都有一些约定俗成的共识,也就是所谓的行规。不同的行规随着时间不断积累而有可能发生改变,直至成为包含成型的职业伦理在其中的职业规范,在政府治理无法涉及到的“真空状态”形成自治。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医生等各种各样的专业行业以及各种专业性企业莫不如此。
  不过,我们并没有明确认识到这一点,从而导致虽然各行业均有一些定位或“管理”或“交流”的“协会”组织,但都缺乏内部约束,实际上远未到达一个自治的状态。像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包括医疗界的一些学会、协会都要么是官方、半官方组织承担一些政府行业管理职能,要么纯粹是大型的“俱乐部”而已。无意或者有意的,职业伦理的形成有赖于行业自治形成的逻辑被忽视了。
  职业伦理只有在行业自治的基础上才能够成为现实。原因很简单,行业自治将意味着行业内部必须就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达成一致、形成传统并且有一套内部治理系统,也就是说,在政府和社会对成员的作为进行评价之前,行业内部已经有了自己的处理和结论。换言之,具体的职业伦理,某种程度上是该行业的社会标识,是超越了社会接受的职业底线的各行业对自己更严格的要求。政府和社会只有在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参与有关各种行业成员行为的评价,评价一般情况下会与行业内部评价路径一致,如果出现例外,则基本上会演变成为社会对该行业的整体再评估。而这时候,自治行业则由于较强的凝聚力能够和社会或政府进行一场势均力敌的谈判和讨论,经过博弈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论,决不至于像一些药企领导说的那样,仅凭监管部门的一己之见或者社会的一种意见就“忽悠”一个行业的事情。
  时下中国对医疗问题的争议所展现的脉络与此显然迥异。医疗界没有形成自治,也没有严格的职业伦理,结果由医疗界存在的诸多问题引起了社会大规模对医疗界的口诛笔伐,有人甚至认为医疗界整体呈现出“道德的贫乏”——而这些问题本来应该由医疗界自我解决的。
  一概而论的负面议论并不可取,对一些德行高尚、职业操守良好的医疗界人士也非常不公平,并且还给政府治理带来困难。可这也反向证明,对医疗界而言,行业自治和作为它题中应有之义的职业伦理来得是多么急切、多么紧迫、多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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