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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行政事业单住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以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分账管理及模式等方面的缺陷。应积极推动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构建新型的财政稽查监督体制,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加快会计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职能转化。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会计监督;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优越性
(1)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3)加强会计监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统一会计核算。(4)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可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回扣等问题,加快资金周转,既保证专款专用,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不得进入会计中心支出户,实现了收缴与罚缴分离。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
(1)认识上的错位。会计集中核算后一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亦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2)模式上的缺陷。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判斷,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3)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财务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会计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特别是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明细账仍由单位报账会计登记,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4)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陷。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人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对财政部门的业务,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1)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可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同时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2)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可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找到相对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并对特殊专项经费跟踪调查;实地实时监督可提高财务的透明度,让群众与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门引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机制不仅可查清账目,而且可提出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具体建议。(3)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可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便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执行。财政部门可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4)进一步转变会计中心职能。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强化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5)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报账会计的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6)完善固定资产监控制度。财政部门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7)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法规部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
综上所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明确会计中心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可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
【关键词】 会计集中核算;会计监督;国库集中收付;部门预算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优越性
(1)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3)加强会计监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统一会计核算。(4)促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会计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会计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会计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政府采购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可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回扣等问题,加快资金周转,既保证专款专用,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所有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不得进入会计中心支出户,实现了收缴与罚缴分离。
二、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
(1)认识上的错位。会计集中核算后一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亦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2)模式上的缺陷。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判斷,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3)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财务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实行票款分离,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单位自己建立台账,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会计中心不作账务处理。会计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特别是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明细账仍由单位报账会计登记,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4)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陷。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人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会计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对财政部门的业务,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会计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1)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可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同时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2)建立财政稽查、审计、资金绩效评价部门。新型的财政稽查部门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可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可对经费支出的内容及时进行分析,找到相对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并对特殊专项经费跟踪调查;实地实时监督可提高财务的透明度,让群众与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财政部门引入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机制不仅可查清账目,而且可提出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有效性的具体建议。(3)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可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便于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执行。财政部门可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4)进一步转变会计中心职能。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强化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5)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报账会计的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6)完善固定资产监控制度。财政部门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7)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会计法》在修定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法规部门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与服务职能。
综上所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明确会计中心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可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