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民办高校非法学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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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文基于高校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分析民办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基础,探讨民办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高校社会工作 民办高校 法律意识 培养路径
  作者简介:倪倩,武汉学院专职辅导员,研究方向:高校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1.165
  “00后”新生代大学生与“互联网 ”生活方式深度融合既开拓了视野,但也增大了暴露于更多“网络欺骗”的可能性,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受骗的案例在民办高校屡屡出现,网络诈骗案例占比大。高校社会工作以高校场域为工作范围,秉持“助学生自助”的理念,到达学生自我健康成长和学校良性发展的目标,大学生法律知识培养是社会工作在高校内的服务方向。本文基于高校社会工作视角去创新加强民办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利于高校校园的和谐建设、学生保护自身意识的提高,具有人才培养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意识和高校社会工作概述
  (一)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与法律的情感和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的本质、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评价,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①。在学校场域中,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与否会影响学生的校园素质、言行以及校园的和谐建设。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②大学法制教育的目标就是要把大学生培养成主动学法者、自觉守法者、熟练用法者及法律信仰者。
  (二)高校社会工作视角
  在我国,高校社会工作就是在高校场域内,工作重点在于参与学校管理,形成良好环境以促进学生成长、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它属于社会工作领域的一种专业服务。③④从服务范围和对象上看,高校社会工作主要是服务于高等院校大学生的各种问题;从性质来看,高校社会工作区别于心理咨詢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工作方法来看,高校社会工作不仅关心学生个体,更关心学生的“生态系统”即社会环境,更体现社会工作注重“人在情境中”的核心。
  二、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原因
  (一)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1.法律知识掌握的个体差异大
  民办高校学生家庭背景差异大,学生的成长环境也造成学生个体之间法律意识差异大。大学校园里大到“裸贷”“盗窃”“传销”“敲诈”事件都是典型例证,小到同学间“口角”“拔刀相向”“偷袭”等也是时有发生,有的学生“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尤其是非法学专业学生对于不关己事情持不参与不关心的态度和浅显认知,一不留神深陷违法犯罪事件中,这样就造成学生之间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个体差异大。
  2.维权能力的缺失
  电信诈骗、校园贷、传销、兼职欠薪……这类事件在民办高校频频出现,一方面是由于没有专门法律援助机构,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从法的准则上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力。很多学生会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惹祸上身”的态度,还有部分学生在遇事的第一时间是想着用“关系”或武力解决,这实际是纵容了犯罪分子的恶劣行为。法律意识的培养不止是要具备法律知识更要学会在需要时行使法律权利维护权益。
  3.法律信任感的缺失
  民办高校自主运营,为了保护学校声誉,在学生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大多都是“息事宁人”,采用校内自主解决的方式处理,这会带给学生心理恐惧感,形成“权大于法”“钱大于法”的印象,更使学生今后再遇到类似事件不会也不敢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对法律的信任感逐渐减弱至缺失。
  (二)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民办高校忽视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
  民办高校在办学目标上更倾向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校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仍停留在通过《法律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和一些防诈骗、防校园贷的讲座来进行,以考试成绩为学习效果的衡量形式。根据实际工作中的学生谈话了解到,相比于专业课学习,学生学习《法律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更多的是应学分要求进而通过考试获得必修课学分,并没有强烈的法律求知欲去认同法律教育对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是无法用书本上所学知识来维护自己权益,进而会对学校法律意识培养的初衷大打折扣。可以说,民办高校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在于普法层面,进行“灌溉教育”。
  2.民办高校师资力量的匮乏
  民办高校中《法律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一般由思想政治教师来担任,老师面对学生多,课堂大,课时少,教学内容多的现实情况,为了完成教学任务采用过于简单和游戏化的方式输出知识,无法让学生对严谨的法学知识本身产生重视读和求知欲。在民办高校内,承担学校法律知识培养的主体还有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专职辅导员等政工人员,且一般配比量不足公办院校,他们都是超负荷完成硬性工作,同时学工队伍人员本身对法律就缺少专业性,业务综合素质不如公办高校,师资力量制约了学生法律意识培养。
  3.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单一
  民办高校建校时间短,链接社会优质专业资源的能力较公办院校稍有欠缺,现有民办高校法律知识培养更多的是以“填鸭式”教学、教授讲座、模拟化的比赛形式呈现,例如法律专业的“法律大讲堂”、非法律专业的辩论赛等。由于缺乏足够生活化、社会化的法律实践活动,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停留在纸上,无法真正融入社会,当遇到现实非法事件时,无法第一时间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只有接触社会真实案例才能将实践经验转化为自身的职业规划和社会阅历。
  三、高校社会工作介入民办高校非法学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探析
  实践性是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之一,我们将高校社会工作实践看成是一次校园行动,探索高校场域内解决问题的介入空间和介入路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支持并保障我国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的更多元化、常态化。   (一)借鉴高校社会工作理念,推进民办高校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新理念
  高校社会工作理念的引入是指多方力量接受并愿意推进将高校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人在环境中”的服务理念贯穿于现有高校学生教育理念的过程中,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知识观和学习观,促进教学理念的转变和专业化。管理者可将高校社会工作的优势用来完善创新现有教育方向,努力创建未来的教育发展共同体,即高校社会工作参与教学,与其他老师一道从方方面面持续发力助学生持续发展。要想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共同体首先要形成价值共同体,教育的各方内化共生服务理念,强化以学生为主体,考虑“情景体验式”和“自育 他育”的有机结合。总而言之,法律意识培养需要多方通力合作,我们可以展望只有在“教育共同体”中重塑高校教育以“學生为本”“内涵式发展”的价值共同体,才能使得高校社会工作与学校法律教育发现一致努力的方向,组合双方优势资源,达成功能互补、资源整合的共识和行动,更好提升学生法律教育的效果。
  (二)以个案工作方法进行学生预防性、补救性的法律服务
  高校里通常将存在较高触碰法律红线风险行为的问题学生归属于心理健康中心管理,并无专业的法制教育团队来辅助高校教育。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方法里的基础工作方法,注重个别化原则,把学生放到特定的情境中考察,以“人在情境中”理论范式挖掘学生独特的潜能和自身社会资源,这样可以充分理解学生行为动机,辅导行为更容易被学生所接受。
  在民办高校可以同等设立法律咨询室,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士,政工人员、心理咨询师、法学教师辅之工作。可将法律意识自测调查与心理健康普查在学生初入校时一并进行,通过问卷和访谈的形式分析学生在法律意识上的现状与差异,及时发现负倾向行为并进行一对一的个案辅导。同时,调研总结相关个案案例,分析背景环境及问题反应,归类编码,以根据不同人群选择不同工作方法,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以小组工作方法开展体验式法律知识教育
  传统的法律知识教育途径较多的是采用集体大班授课、课后讲座的方式,通过日常工作了解,学生更希望能有机会观察实际案例,角色访谈等方式进行参与。在民办高校中师资力量有所欠缺的情况下,可借用高校社会工作者的力量针对学生需求,设计不同类型的法律知识教育小组,例如危机处理小组、辨析犯罪行为小组、网络金融安全小组、网络交友小组、网络信息安全小组等。小组工作是以15-20人构成一个小组,主要内容是组员间的互动和法律经验的分享,将社会真实案例经过设计成教学场景,引导学生亲身去模拟场景,在经历中发现问题并且共同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帮助学生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促进学生的观念转变和心智成长,以达到理论与社会生活真正融合的目标。
  (四)以社区工作方法链接校内外其他教育资源
  社区工作注重对社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和共享,民办高校受社会认可度和办学财政压力的影响,校内资源松散化,社区联系不紧密,引入社区工作模式可以链接更丰富且合适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教育工作中现存的局限性。例如,高校社工可以和社区社会工作者共建基地,由社区司法巡讲团、网络安全从业者和网络警察等从社会的角度向在校生剖析法制,共同开展知识竞赛、真实事件回放等活动。另外,也可以和矫正社工合作,让法律信仰不坚定或在法律红线周围徘徊的大学生真正接触已经误入歧途的大学生或者社会人士,通过介绍社工如何矫正以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另外,还要重点提到校内资源和校际资源,校园从性质上来说也可以是一个满足师生各项功能的上社区共同体,学校内团委、学生会、社团、党团支部都是可以整合的教育资源,法律知识文化沉淀不高或没有开设社工专业的院校可以借用其他兄弟院校的力量帮助本校完善教育资源。
  四、总结
  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是关系民办大学和谐校园、学生安全、文化沉淀的重大问题,因此需要加强对在校生法律意识教育的重要度。高校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的介入,创新了民办高校法律教育的新理念和新方式,能更好地提高民办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针对性地解决法律教育培养中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促进在校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和谐稳定。
  注释:
  ① 刘旺洪编.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1.
  ② 杨欢.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研究[D].山东:青岛大学,2018.
  ③ 范明林,张洁编.学校社会工作[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5.
  ④ 徐震,林万亿编.当代社会工作[M].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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