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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契税 根据1991年《财政部关于对外国企、外国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微收契税的通知》中规定: (1)凡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应依法交纳契税,其税率按《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即百分之六执行。 (2)华侨、港、澳、合同胞用侨汇(或外汇)购头房屋,给予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 2、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法》,外商投资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缴纳所得税的标准为: (1)从事土地开发经营和建造商品房屋出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