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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宣布失效一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办事创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
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6件国务院文件,具体包括:一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三是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的。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
服务机制改革
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会议确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6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汇报,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二要以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地见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三要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四要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尽快清理涉企收费,坚决砍掉不合理的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有规定的收费也要减少,降低企业成本。
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推动更有效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针对当前这方面存在的政策衔接配套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会议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责,同时要求,一要以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审批。二要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改革,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同付费方式、运作模式,完善财税优惠、用地招拍挂、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探索项目经营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建立合理回报机制。三要强化合作双方契约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切实保护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履约能力。加强规范和监管,防范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行为,避免形成过度的政府支出责任。四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会议指出,我国儿童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陷入生活、安全等困境。
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一要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二要对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与封顶线。对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参保给予全额资助。三要建立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确保困境儿童不失学。四要构建县、乡、村三级网络,强化家庭责任,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机制,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照料、心理疏导、监护干预指导等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安全无虞、生活无忧。
医疗体制改革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会议指出,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今年起选择负担较重、能一次性治愈的大病开展集中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措施,通过互联网 医疗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会议确定,一是按照安全为先、保护隐私的原则,优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区域、行业间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二是集成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疾病诊断、药物研发等支持系统,拓展公共卫生监测评估、传染病疫情预警等应用。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三是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规范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严格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准入,建设实名认证等控制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科创机制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7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创新型国家建设引领和支撑升级发展。会议通过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是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瞄准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设施、国家科研与技术创新基地等。扩大创新型人才规模、提高质量。强化区域和国际创新合作。使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明显提升。二是构筑先发优势,用好比较优势,聚焦国家战略和民生改善需求,在量子通信、精准医疗等重点领域启动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强化种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智能机器人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培育新动能,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三是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链。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引导更多资源向创新汇聚。四是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就业创业制度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会议指出,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在近两年已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基础上,会议决定,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项职业资格。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设福厦泉与合芜蚌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带动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以来,有效发挥了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对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会议决定,在福厦泉和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分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布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高端人才与“双创”结合的重要平台、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带,在升级发展上探索更多鲜活经验。
物流业转型升级
7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 物流,降低企业成本便利群众生活。
会议认为,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突出短板。发展互联网 高效物流,有利于促进就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一要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建立标准规范,加快建设综合运输和物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冷链物流。二要推动物流与“双创”相结合,发展多种形式的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促进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互动融合。推进互联网 车货匹配、运力优化,实现车辆、网点、用户等精准对接。探索实行“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三要加大用地等政策支持,结合营改增创新财税扶持,简化物流企业设立和业务审批,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物流企业发展。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管理。
会议决定,在前期已宣布失效489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经严格审核,再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506件国务院文件,具体包括:一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三是设立的审批事项已取消或下放,或不同文件对同一事项重复要求、规定不一致的。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上述精神,抓紧清理和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文件。
服务机制改革
6月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会议确定,一是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二是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三是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四要规范保证金管理。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办法,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予减免,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要提高缴存比例。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将盘活建筑业企业近万亿元资金。
6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汇报,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二要以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地见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三要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四要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尽快清理涉企收费,坚决砍掉不合理的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有规定的收费也要减少,降低企业成本。
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推动更有效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针对当前这方面存在的政策衔接配套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会议厘清了有关部门职责,同时要求,一要以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各类社会资本一视同仁。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项目,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审批。二要积极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价格改革,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同付费方式、运作模式,完善财税优惠、用地招拍挂、融资支持、资本退出等配套政策,探索项目经营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建立合理回报机制。三要强化合作双方契约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切实保护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履约能力。加强规范和监管,防范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行为,避免形成过度的政府支出责任。四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会议指出,我国儿童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陷入生活、安全等困境。
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一要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二要对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与封顶线。对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参保给予全额资助。三要建立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确保困境儿童不失学。四要构建县、乡、村三级网络,强化家庭责任,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机制,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照料、心理疏导、监护干预指导等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安全无虞、生活无忧。
医疗体制改革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会议指出,一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二要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今年起选择负担较重、能一次性治愈的大病开展集中救治。三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要确保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从全国遴选三级医院对这些地区的县级医院开展一对一帮扶。五要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改革,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鼓励和支持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措施,通过互联网 医疗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会议确定,一是按照安全为先、保护隐私的原则,优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部门、区域、行业间数据开放融合、共建共享。二是集成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疾病诊断、药物研发等支持系统,拓展公共卫生监测评估、传染病疫情预警等应用。重点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医保联网异地结算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远程医疗和智能化健康医疗设备。三是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康档案等基础数据库,规范居民健康信息服务管理,严格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准入,建设实名认证等控制系统,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科创机制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占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比例,最高可从原来的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7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创新型国家建设引领和支撑升级发展。会议通过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是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瞄准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设施、国家科研与技术创新基地等。扩大创新型人才规模、提高质量。强化区域和国际创新合作。使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明显提升。二是构筑先发优势,用好比较优势,聚焦国家战略和民生改善需求,在量子通信、精准医疗等重点领域启动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强化种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智能机器人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推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培育新动能,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三是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链。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交易市场,引导更多资源向创新汇聚。四是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步伐,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
就业创业制度改革
6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会议指出,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去产能中人员转岗创造便利条件。在近两年已分五批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基础上,会议决定,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等47项职业资格。至此,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总量比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已减少50%以上。下一步要在继续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6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设福厦泉与合芜蚌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带动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以来,有效发挥了改革创新“试验田”作用,对区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会议决定,在福厦泉和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分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布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高端人才与“双创”结合的重要平台、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带,在升级发展上探索更多鲜活经验。
物流业转型升级
7月2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 物流,降低企业成本便利群众生活。
会议认为,物流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突出短板。发展互联网 高效物流,有利于促进就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一要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建立标准规范,加快建设综合运输和物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冷链物流。二要推动物流与“双创”相结合,发展多种形式的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促进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互动融合。推进互联网 车货匹配、运力优化,实现车辆、网点、用户等精准对接。探索实行“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推动仓储资源在线开放和实时交易。三要加大用地等政策支持,结合营改增创新财税扶持,简化物流企业设立和业务审批,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小微物流企业发展。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