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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内部重大疑难纠纷主要通过工会下设的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来解决,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并非有效途径且存在诸多问题;而我国司法实践中试行的“人民陪审团”模式,陪审人员参与一些特殊案件的审判,对案件的裁判问题发表参考意见,这种模式的引入在司法实践中有重大意义。为此,笔者借鉴“人民陪审团”的制度理念提出适用“人民裁判团”程序来解决高校内部重大疑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