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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就如何有效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探讨,首先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效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中图分类号X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91-0209-01
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环境保护正在逐渐成为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经济社会宏观决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环境准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控制新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未批先建、未验收投入生产问题相当严重。
2)部分地方干部环保法制意识不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盲目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企业,默许招商引资企业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片面强调服务,致使环评要求和项目建设脱节,埋下隐患。
3)对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建成后达不到环保要求,违规投入生产。
4)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增大了环保管理难度。
5)环保部门内部环评管理与现场监察职责不清,联动管理机制不健全,环评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有效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法对策
1)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是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和生态的不利影响,确保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辨证关系,切实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以及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审查工作,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任何拟建项目,都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上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加大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项目;坚决依法查处违反"三同时"(即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或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2)全面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①增强责任意识,把好环评关口;②顺应发展趋势,提高办事效率;③完善环评机制,不断开拓创新;④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建设;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超期试生产的,要依法限期验收。要加大责任追究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机关责任人和领导者责任。查不查、案件移不移送,责任在环境监察机构;处不处理,责任在审批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健全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环保队伍。
3)围绕四个方面抓好环评工作。①围绕又好又快发展抓好环评,实现环评审批“四加快”:对环境污染较轻的项目加快审批;对污染防治技术成熟、措施可靠并已进入开展了工业园区环评的项目加快审批;对公益性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审批;对经济发展重大的项目加快审批;②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环评,充分发挥环评的“调节器”作用,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③围绕总量减排抓环评,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条件,实现总量减排目标,对不能满足污染物减排的项目坚决不能审批;④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抓环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对那些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盲目开发、违法违规的项目,该亮剑时就亮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4)鼓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划环评导则或技术规范。目前国家环保部和其它一些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规划环评导则或技术规范,对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因我国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等方面地域差异显著,导则往往难以完全适合各地工作要求,同时,环保部与其它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的技术导则或技术规范总体上存在与规划或环保衔接不足的缺陷,使得规划环评工作如完全依据技术导则或规范存在一定的“水土不服”,弱化了规划环评的重要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而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来说,因为规划环评技术规范制定不属必须做的份内工作或为了避嫌也不积极推动该项工作。为此,建议应鼓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规划与环评专家编写契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行业规划环评技术导则或规范,提高各省规划环评的质量,更好地从规划决策源头减少生态环境负面影响,促进区域或行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议规划环评落实到县级行政区域范围或鼓励县级试点。目前《环评法》规定(地级)市级政府以上及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域、流域、海域等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很好的开端,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市级行政管理面积范围大,以致市级层面的规划一定程度上主要还是停留在目标定位、指标分解、空间初略布局等概化层面上,使得一些规划环评难以真正实施更具针对性的评价,一定程度上还影响到对规划环评必要性的认识。为此建议应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环评试点,同时为县级层面规划环评的落实积累经验。
5)严禁规划方承担规划环评。一些管理部门从管理便利和省事角度认可规划环评也由规划方承担,这就造成规划方,也是利益方,类似于同时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情形出现,难以保证规划环评的公证性。为此建议该项工作应明确由第三方来承担。对于规划环评承担单位国家环保部有过推荐单位,但不是硬性规定,这使得对规划环评承担单位没有明确的门槛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的质量。建议规划环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国家环保部推荐单位或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评工程师或(和)具有相关高级职称的人员承担。
6)积极营造环评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还必须采取电视、广播、专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在全县上下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执法氛围。
3结束语
总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极为重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值得大力探讨。
参考文献
[1]焦彦欣.对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几点思考[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8,04.
[2]顾永芳.浅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保障[J].泰州科技,2009,04.
[3]金勇.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4.
[4]王海霞,杨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定量评价[J].北方环境,2004,05.
[5]贺晨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常用方法及作用[J].太原科技,2002,08.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中图分类号X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91-0209-01
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环境保护正在逐渐成为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经济社会宏观决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环境准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控制新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未批先建、未验收投入生产问题相当严重。
2)部分地方干部环保法制意识不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盲目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企业,默许招商引资企业先建设后补办手续,片面强调服务,致使环评要求和项目建设脱节,埋下隐患。
3)对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不到位,有的项目建成后达不到环保要求,违规投入生产。
4)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增大了环保管理难度。
5)环保部门内部环评管理与现场监察职责不清,联动管理机制不健全,环评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2有效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法对策
1)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是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对环境和生态的不利影响,确保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辨证关系,切实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以及清洁生产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审查工作,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任何拟建项目,都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上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加大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未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项目;坚决依法查处违反"三同时"(即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或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
2)全面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水平。①增强责任意识,把好环评关口;②顺应发展趋势,提高办事效率;③完善环评机制,不断开拓创新;④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止建设;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超期试生产的,要依法限期验收。要加大责任追究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追究机关责任人和领导者责任。查不查、案件移不移送,责任在环境监察机构;处不处理,责任在审批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的力度、健全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环保队伍。
3)围绕四个方面抓好环评工作。①围绕又好又快发展抓好环评,实现环评审批“四加快”:对环境污染较轻的项目加快审批;对污染防治技术成熟、措施可靠并已进入开展了工业园区环评的项目加快审批;对公益性项目、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审批;对经济发展重大的项目加快审批;②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抓环评,充分发挥环评的“调节器”作用,优化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③围绕总量减排抓环评,进一步完善环境准入条件,实现总量减排目标,对不能满足污染物减排的项目坚决不能审批;④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抓环评,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对那些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盲目开发、违法违规的项目,该亮剑时就亮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4)鼓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划环评导则或技术规范。目前国家环保部和其它一些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规划环评导则或技术规范,对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因我国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等方面地域差异显著,导则往往难以完全适合各地工作要求,同时,环保部与其它行业管理部门出台的技术导则或技术规范总体上存在与规划或环保衔接不足的缺陷,使得规划环评工作如完全依据技术导则或规范存在一定的“水土不服”,弱化了规划环评的重要性、可行性与可操作性。而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来说,因为规划环评技术规范制定不属必须做的份内工作或为了避嫌也不积极推动该项工作。为此,建议应鼓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规划与环评专家编写契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行业规划环评技术导则或规范,提高各省规划环评的质量,更好地从规划决策源头减少生态环境负面影响,促进区域或行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建议规划环评落实到县级行政区域范围或鼓励县级试点。目前《环评法》规定(地级)市级政府以上及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区域、流域、海域等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很好的开端,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市级行政管理面积范围大,以致市级层面的规划一定程度上主要还是停留在目标定位、指标分解、空间初略布局等概化层面上,使得一些规划环评难以真正实施更具针对性的评价,一定程度上还影响到对规划环评必要性的认识。为此建议应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规划环评试点,同时为县级层面规划环评的落实积累经验。
5)严禁规划方承担规划环评。一些管理部门从管理便利和省事角度认可规划环评也由规划方承担,这就造成规划方,也是利益方,类似于同时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的情形出现,难以保证规划环评的公证性。为此建议该项工作应明确由第三方来承担。对于规划环评承担单位国家环保部有过推荐单位,但不是硬性规定,这使得对规划环评承担单位没有明确的门槛要求,一定程度上影响规划环评报告编制的质量。建议规划环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为国家环保部推荐单位或具有环评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环评工程师或(和)具有相关高级职称的人员承担。
6)积极营造环评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同时,还必须采取电视、广播、专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在全县上下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执法氛围。
3结束语
总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极为重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值得大力探讨。
参考文献
[1]焦彦欣.对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几点思考[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8,04.
[2]顾永芳.浅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保障[J].泰州科技,2009,04.
[3]金勇.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4.
[4]王海霞,杨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定量评价[J].北方环境,2004,05.
[5]贺晨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常用方法及作用[J].太原科技,20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