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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4日是全国第四个“12·4”法制宣传日。为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金融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环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图为活动日当天,分行机关及辖内宿州、阜阳、安庆、盐城、南通、镇江等市中心支行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