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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电影文学》第八期刊登的《究竟应当把谁送上“道德法庭’》一文,关于影片《16号病房》编剧署名争端的是非已经一目了然:姜思慎同志不仅不是乔雪竹同志的一个“合作者”,而且是一个对乔雪竹同志“敲竹杠”的争名争利之辈。乔雪竹同志坚持不让姜思慎同志在个人欲望没有达到之后,挑起这场署名争端,纯属贼喊捉贼,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