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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的运作具有收益性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性略低、有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动机与能力、评价标准缺失和所有权缺位,以及投资的专业化与标准化等特点。实践中完全由政府部门管理和设立国资企业管理都会存在各种弊端。采取委托管理模式,将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事务委托给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机构负责,能够消除由政府部门管理和国资企业管理的弊端,有利于政府引导基金的长期良性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