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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7月27日公布了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第5号银监会令),与2000年人民银行出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对照,最大的变化是对财务公司在企业中的功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原法规将财务公司定位于"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新<办法>将财务公司定位在"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