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不明确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边界和条件,没有配套的机制支持,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将增加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自2020年9月我国提出“30碳达峰、60碳中和”目标以来,风光等新能源继续大规模和高质量发展、新增装机将大幅度提升已基本形成共识。2021年3月,我国又提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考虑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发电已进入完全平价上网阶段,需要进行政策调整和设计,在保障新能源项目收益和投资积极性的同时,更好地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推进新增新能源逐步参与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