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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娜原是大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人员,因平时喜欢购物,每月工资无法满足其消费需求.2012年10月,龙娜在新购买的衣服里发现一个身份证,便抱着侥幸心理,用该身份证办理了多张信用卡.截至2013年年末,透支本息合计3.6万元.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龙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