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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浙江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牵头编制并印发了《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根据《规划》,2017年全省存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以及劣V类水区域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在线智能化防控平台,一旦发现超标,将严格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