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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权力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也随处可见,但带着驯服色彩的权力却在一家网戒中心肆意。主要分析了教育权力的过渡,以及权力被过度使用的过程,对权力主体的回归进行了相关思考。
[关键词]网瘾 权力
一、对网络成瘾的相关认识
(一)我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现状分析。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生存空间,却也由此衍生出一个重大的问题,网络成瘾。据中国互联络信息中心调查报告得出,截至2008年,中国网民已有2.98亿,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为1.67亿占到55.9%,青少年网民已达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12—18岁的青少年是青少年网民的最大群体。如此庞大的青少年网民数中有不少的网络成瘾患者,究竟网络成瘾是什么?是否有明确的相关标准?
(二)网络成瘾的标准认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出,目前对网络成瘾的具体标准无一致的认识,国际上对网络成瘾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界定,诊断标准也不统一。日前中央新闻频道的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一期《网瘾之戒》,其中提到的电休克治疗方法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个典型事件发生以后,2009年10月10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关于网瘾诊断标准的问题,她说道:“实际上目前国际和国内都没有明确地将上网所谓的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的诊断。这是一个正在研究的问题,我国现在也在研究之中,没有把它作精神障碍的特有诊断。”
由此看出,目前在我国虽然在医学界制定了网络成瘾相关标准,但作为卫生部这一国家机构并未对网络成瘾标准作出肯定的回答。
二、网瘾治疗方式
目前对网瘾进行治疗主要有心理辅导、封闭式军训、精神药物、成长教育等多种方式。而网瘾治疗中心通过对这多种治疗方式地综合运用,成为青少年网瘾治疗的一股重要力量。
日前,中央新闻频道的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一期《网瘾之戒》,其中提到的电休克治疗方法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这一治疗中心隶属山东某医院,在一中心有一群穿着迷彩服,被迫在狭小的空间里接受规训的孩子们。对其治疗,掩藏着一种权力,这是怎样的一种权力?这么大的权力是如何获得的?
三、力的赋予
(一)对权力的理解。权力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广义上来讲权力是一种支配力和影响力。权力主体因为拥有一定的资源或优势而得到的支配他人影响他人的控制力量。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力是个人在系统中行动自主的程度或者不受他人约束的程度,他对权力的理解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权力是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西奥多·肯珀在地位和权力的情感理论中认为权力是迫使他人遵从自己愿望和指示的能力。强迫犯罪的人去工作是一种最有用的惩罚,这是一种权力的现实运用。
仔细分析可以得出权力的主体是发出控制和拥有资源支配他人的一方,而权力受体则是被控制,受制于或者依附于他人的一方,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的,而权力通常与地位相伴而生。
(二)权力的赋予。网瘾治疗中心是一种治疗网络成瘾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网瘾治疗中心大部分都隶属于相关医院。网瘾治疗中心,作为众多治疗方式的一种,是被赋予的权力机构,是治疗者支配被治疗者的一种力量。
“山东某网瘾治疗中心对网络成瘾青少年的治疗是通过治疗室中的一台神秘仪器——电休克治疗仪进行的。该中心治疗方法被称为永信(治疗中心主任的姓名)模式,一共有76个环节,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以支撑整个中心的正常运转。这些环节由家长同盟委员会和同盟班会执行,家长和盟友(被治疗的青少年)的加减圈和点现钱制度是制度中的核心。另外,网瘾治疗中心有86条规定,如果触犯了这些规定,就会被直接进行电休克治疗。而看似正常的治疗方法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于有不少被治疗过的孩子在网上公布了这种电休克治疗生不如死(像一百根针扎太阳穴),极为痛苦。”在这个中心的治疗关系中,这里的医生成为了权力中心,而这个电休克治疗仪则贯穿治疗的始终,如果不服从管教,不遵守规定,就会被电击治疗。诚如马力诺夫斯基所说的只要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就是权力。而在这个小小的治疗中心里,显然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四、权力的让渡
权力的授予主体——青少年的父母,他们本拥有对青少年教育的权力。从教育的起源来看,孩子首先接受的教育是家庭教育,同时运用福柯的权力关系理解,权力是分散的权力是一种关系,必须要有权力关系双方的配合权力才能实现,它是权力双方“共谋”的结果。这些青少年也具有相应的权力,即配合与否的权力。但是在治疗中心的权力网络中,权力的权力授受双方关系的本末倒置权力的主体却变成了权力的受体。
五、权力的过度使用
网瘾治疗中心拥有对青少年教育或治疗的权力的原因在于家长及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实现了权力的让渡,但如果权力过度使用,将会对青少年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本文所举的这个典型的网瘾治疗中心通过严格的纪律制约和对肉体的严厉惩罚来实现权力的运作。该中心对被治疗者实施公开惩罚,公开惩罚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属于一种展示权力的仪式。它可凭借权力通过一种发泄怒火的场面来以做效尤,使在场的人意识到,即使是最轻微的犯规都有可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权力受体泄露工作内容、私藏纸张、上厕所锁门等,其就触碰了权力的神经,就要被带去电休克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除了权力直接施加于个体外,还有严格的结对子制度,该制度表现出了连坐性和网络性的特征。在集体环境下,在这样的高压下,每一个想要摆脱权力操纵的个体,都将会失去勇气。
在古典时代权力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对肉体的惩戒,并制定严格的纪律来实现的。规训是一种操作身体的政治技术,不管在什么时代,它都以生产、训练、培养和造就“驯服的身体”为基本目标。福柯也说过如果一个机构试图通过施加于人们肉体的精确压力来使他们变得驯顺和有用,那么这种机构的一般形式就体现了监狱制度。而在这一治疗中心,权力实施的目的是驯服,是权力受体的服从。通过电击来使网瘾青少年驯顺,是通过对其肉体施加压力实现的,这样看来与监狱制度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作为权力让渡主体之一的家长对这种权力的过度使用是持肯定态度的,这一点非常值得思考。
权力往往与金钱以及地位相伴而生,这个治疗中心掌握了对其被治疗者即网瘾青少年控制的权力。据了解每个人的治疗费用为每月6000元人民币,而每个人的治疗需要四个半疗程,即需要费用27000元人民币。这对于一个小小的治疗中心而言,是一笔巨额的收入。高额的利益驱动,是其获取权力的直接动因。在网戒中心的核心制度里,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同时也拥有了加圈的权力——即从家长处获得利益。
六、相关思考
在这个案例中,权力发生过渡。权力从家长、社会的手中过渡到网络成瘾治疗中心,在过渡的过程中,权力有被过度使用的现象。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找出了这则案例中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随着分析的层层深入,发现权力的授受关系双方本末倒置。另外,权力的使用不应该过度,而是应该在其被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当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网瘾电击疗法”。但是在我们当前的生活中权力的让渡现象,权力的过度使用状况,屡见不鲜,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作为孩子社会化的第一个环节,对孩子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孩子进行平等对话,对孩子的期望要适度,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健康良好的家庭教育必然会挽救那些网络成瘾的孩子,更会预防孩子的违规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2008--2009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
[2]马芳,网络成瘾诊断标准述评[J]
[3]卫生部:不能将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EB/OL]
[4]网瘾之戒视频以及回应[EB/Ol]
[5]孟祥馨,楚建义,盂庆云,权力授予与权力制约[M]
[6]关晓丽,阎宇,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对策性思考[J],
[7]米歇尔·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M]
[关键词]网瘾 权力
一、对网络成瘾的相关认识
(一)我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现状分析。21世纪互联网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生存空间,却也由此衍生出一个重大的问题,网络成瘾。据中国互联络信息中心调查报告得出,截至2008年,中国网民已有2.98亿,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为1.67亿占到55.9%,青少年网民已达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12—18岁的青少年是青少年网民的最大群体。如此庞大的青少年网民数中有不少的网络成瘾患者,究竟网络成瘾是什么?是否有明确的相关标准?
(二)网络成瘾的标准认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出,目前对网络成瘾的具体标准无一致的认识,国际上对网络成瘾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界定,诊断标准也不统一。日前中央新闻频道的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一期《网瘾之戒》,其中提到的电休克治疗方法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个典型事件发生以后,2009年10月10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孔灵芝关于网瘾诊断标准的问题,她说道:“实际上目前国际和国内都没有明确地将上网所谓的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的诊断。这是一个正在研究的问题,我国现在也在研究之中,没有把它作精神障碍的特有诊断。”
由此看出,目前在我国虽然在医学界制定了网络成瘾相关标准,但作为卫生部这一国家机构并未对网络成瘾标准作出肯定的回答。
二、网瘾治疗方式
目前对网瘾进行治疗主要有心理辅导、封闭式军训、精神药物、成长教育等多种方式。而网瘾治疗中心通过对这多种治疗方式地综合运用,成为青少年网瘾治疗的一股重要力量。
日前,中央新闻频道的新闻调查栏目,播出了一期《网瘾之戒》,其中提到的电休克治疗方法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这一治疗中心隶属山东某医院,在一中心有一群穿着迷彩服,被迫在狭小的空间里接受规训的孩子们。对其治疗,掩藏着一种权力,这是怎样的一种权力?这么大的权力是如何获得的?
三、力的赋予
(一)对权力的理解。权力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广义上来讲权力是一种支配力和影响力。权力主体因为拥有一定的资源或优势而得到的支配他人影响他人的控制力量。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力是个人在系统中行动自主的程度或者不受他人约束的程度,他对权力的理解反映人与人之间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权力是一方支配另一方的力量。西奥多·肯珀在地位和权力的情感理论中认为权力是迫使他人遵从自己愿望和指示的能力。强迫犯罪的人去工作是一种最有用的惩罚,这是一种权力的现实运用。
仔细分析可以得出权力的主体是发出控制和拥有资源支配他人的一方,而权力受体则是被控制,受制于或者依附于他人的一方,两者的关系是对立的,而权力通常与地位相伴而生。
(二)权力的赋予。网瘾治疗中心是一种治疗网络成瘾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网瘾治疗中心大部分都隶属于相关医院。网瘾治疗中心,作为众多治疗方式的一种,是被赋予的权力机构,是治疗者支配被治疗者的一种力量。
“山东某网瘾治疗中心对网络成瘾青少年的治疗是通过治疗室中的一台神秘仪器——电休克治疗仪进行的。该中心治疗方法被称为永信(治疗中心主任的姓名)模式,一共有76个环节,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以支撑整个中心的正常运转。这些环节由家长同盟委员会和同盟班会执行,家长和盟友(被治疗的青少年)的加减圈和点现钱制度是制度中的核心。另外,网瘾治疗中心有86条规定,如果触犯了这些规定,就会被直接进行电休克治疗。而看似正常的治疗方法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于有不少被治疗过的孩子在网上公布了这种电休克治疗生不如死(像一百根针扎太阳穴),极为痛苦。”在这个中心的治疗关系中,这里的医生成为了权力中心,而这个电休克治疗仪则贯穿治疗的始终,如果不服从管教,不遵守规定,就会被电击治疗。诚如马力诺夫斯基所说的只要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就是权力。而在这个小小的治疗中心里,显然存在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四、权力的让渡
权力的授予主体——青少年的父母,他们本拥有对青少年教育的权力。从教育的起源来看,孩子首先接受的教育是家庭教育,同时运用福柯的权力关系理解,权力是分散的权力是一种关系,必须要有权力关系双方的配合权力才能实现,它是权力双方“共谋”的结果。这些青少年也具有相应的权力,即配合与否的权力。但是在治疗中心的权力网络中,权力的权力授受双方关系的本末倒置权力的主体却变成了权力的受体。
五、权力的过度使用
网瘾治疗中心拥有对青少年教育或治疗的权力的原因在于家长及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实现了权力的让渡,但如果权力过度使用,将会对青少年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本文所举的这个典型的网瘾治疗中心通过严格的纪律制约和对肉体的严厉惩罚来实现权力的运作。该中心对被治疗者实施公开惩罚,公开惩罚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都属于一种展示权力的仪式。它可凭借权力通过一种发泄怒火的场面来以做效尤,使在场的人意识到,即使是最轻微的犯规都有可能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权力受体泄露工作内容、私藏纸张、上厕所锁门等,其就触碰了权力的神经,就要被带去电休克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除了权力直接施加于个体外,还有严格的结对子制度,该制度表现出了连坐性和网络性的特征。在集体环境下,在这样的高压下,每一个想要摆脱权力操纵的个体,都将会失去勇气。
在古典时代权力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对肉体的惩戒,并制定严格的纪律来实现的。规训是一种操作身体的政治技术,不管在什么时代,它都以生产、训练、培养和造就“驯服的身体”为基本目标。福柯也说过如果一个机构试图通过施加于人们肉体的精确压力来使他们变得驯顺和有用,那么这种机构的一般形式就体现了监狱制度。而在这一治疗中心,权力实施的目的是驯服,是权力受体的服从。通过电击来使网瘾青少年驯顺,是通过对其肉体施加压力实现的,这样看来与监狱制度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作为权力让渡主体之一的家长对这种权力的过度使用是持肯定态度的,这一点非常值得思考。
权力往往与金钱以及地位相伴而生,这个治疗中心掌握了对其被治疗者即网瘾青少年控制的权力。据了解每个人的治疗费用为每月6000元人民币,而每个人的治疗需要四个半疗程,即需要费用27000元人民币。这对于一个小小的治疗中心而言,是一笔巨额的收入。高额的利益驱动,是其获取权力的直接动因。在网戒中心的核心制度里,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同时也拥有了加圈的权力——即从家长处获得利益。
六、相关思考
在这个案例中,权力发生过渡。权力从家长、社会的手中过渡到网络成瘾治疗中心,在过渡的过程中,权力有被过度使用的现象。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找出了这则案例中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随着分析的层层深入,发现权力的授受关系双方本末倒置。另外,权力的使用不应该过度,而是应该在其被允许的范围内操作。当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停止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临床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网瘾电击疗法”。但是在我们当前的生活中权力的让渡现象,权力的过度使用状况,屡见不鲜,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作为孩子社会化的第一个环节,对孩子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长应与孩子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孩子进行平等对话,对孩子的期望要适度,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健康良好的家庭教育必然会挽救那些网络成瘾的孩子,更会预防孩子的违规行为的出现。
参考文献
[1]2008--2009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
[2]马芳,网络成瘾诊断标准述评[J]
[3]卫生部:不能将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EB/OL]
[4]网瘾之戒视频以及回应[EB/Ol]
[5]孟祥馨,楚建义,盂庆云,权力授予与权力制约[M]
[6]关晓丽,阎宇,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对策性思考[J],
[7]米歇尔·福柯,刘北成,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