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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以来,中国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整个中国种业市场呈现“繁荣”的发展景象,它突出地表现为:①市场竞争实体数量在增加,即由过去传统的2700家国有种子公司发展到目前的近10万家经营实体。②市场容量在增加,即种业市场销售总额由过去200亿人民币上升到目前的近300亿元人民币。另一方面,我国众多的大中型种业企业发展又陷入困境;而新成立的中小型种业企业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又遇到难以突破的发展“瓶颈”。可以说,中国种业目前正处于混乱的“战国时代”。造成这种现象,根源在于体制、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