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在,我们面对课程改革,学校的德育工作究竟怎样开展,以适应新的课程改革的需要,促进新课程的全面、正常、顺利地实施,是我们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研究的课题。我认为:中小学德育工作应做到“三结合”。
一、德育教育应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我国劳动人民历来重视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具有悠久的传统美德。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应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以便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要做到“四与”,即:
1.德育教育与爱国教育相结合。爱国历来被看作是一种“大节”。中国人民历来崇尚气节,注重情操。爱国主义思想培育了中国人的正义感和是非现,形成了民族的浩然正气,出现过无数仁人志士,如“北海牧羊”的苏武、“精忠报国”的岳飞、“虎门销烟”的林则徐等。教师应通过讴歌爱国志士和他们感人的业绩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从而增强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2.德育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中国人历来把“天下为公”、“克己奉公”作为价值坐标。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历代所颂扬。我们可以把“先忧后乐”作为青少年的格言和道德准则,并注入集体主义的新内容,以此作为激励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动力。
3.德育教育与自省成才教育相结合。早在两千多年前,曾子就提出“吾日三省吾身”,同时古人又倡导“责己严,待人宽”的原则。这都说明古代思想家已经具备了勇于自我剖析、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古人是非常重视立志成才的,并倡导自强不息,持之以恒。如大禹为根除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屈原为挽救楚国的危难而“上下求索”,还有“磨杵成针”、“悬梁刺股”、“羲之墨池”等故事,表现了古人有一股为实现理想而甘愿吃苦的决心和恒心,这无疑是我们民族精神中的精华,对教育中小学生立志成才具有极大的启发性和教育作用。
4.德育教育与孝亲礼仪教育相结合。古人所讲的“仁爱孝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具特色的思想精华。“仁”的核心是“爱人”,即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同情人。在家庭生活中,“仁爱”以“孝悌”为根本,崇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让枣推梨”、“宾至如归”、“千里送鹅毛”等典故,分别说明了长幼、夫妻、父子、兄弟、亲友、主宾等各方面的具体礼仪原则。从而形成一种浓厚的家庭亲情,进而有利于形成“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如果学生对养育自己的父母和教育自己的师长都不尊敬,又怎么能爱他人、爱社会、爱人民、爱祖国呢?因此,我们必须以此来教育学生,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原则,突出文明礼仪的训练和养成。在家庭要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在学校要尊敬师长,在社会,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助人为乐。
二、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0%,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数据触目惊!有专家分析,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对青少年来说,对社会、他人以及自己危害最大的还是暴力犯罪。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欢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等等。
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心理失衡
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心理发展失衡。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自我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使—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与社会的不良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常言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社会上的不良因素集中表现在黄赌毒严重泛滥上,尤其现在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对暴力文化、色情文化传播之快,让人防不胜防;什么网吧、酒吧;舞厅、歌厅、游戏厅等不健康场所吸引着广大的青少年,因为他们缺乏成人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自我控制力,很容易痴迷上瘾,自觉或不自觉的、无意或故意的走向犯罪。
通过法制教育,如:请警察进校园做法制报告,講青少年犯罪实例、开设法制课堂等,让学生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三、与其他学科紧密结合
德育教育要与其它学科进行整合,不要孤立的谈德育,各个学科要充分渗透德育教育,尤其中小学的品德课、政治课要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其它学科也必须进行德育教育。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读懂新课标、钻研新教材、探索新教法,把学生的品德教育真正的落实到每一节课。
总之,我们广大教师都应挑起德育教育这一重担,每一位德育工作者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改变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脱离实际、呆板生硬、成人化倾向、缺乏实效和吸引力等状况,创新思维,批判地继承与发扬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充实和丰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切实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为培养道德素质过硬,文化知识过硬的一代新人而不懈奋斗!
一、德育教育应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我国劳动人民历来重视道德修养和文明礼貌,具有悠久的传统美德。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应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结合起来,以便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要做到“四与”,即:
1.德育教育与爱国教育相结合。爱国历来被看作是一种“大节”。中国人民历来崇尚气节,注重情操。爱国主义思想培育了中国人的正义感和是非现,形成了民族的浩然正气,出现过无数仁人志士,如“北海牧羊”的苏武、“精忠报国”的岳飞、“虎门销烟”的林则徐等。教师应通过讴歌爱国志士和他们感人的业绩激发学生的爱国之情,从而增强学生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2.德育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中国人历来把“天下为公”、“克己奉公”作为价值坐标。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历代所颂扬。我们可以把“先忧后乐”作为青少年的格言和道德准则,并注入集体主义的新内容,以此作为激励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动力。
3.德育教育与自省成才教育相结合。早在两千多年前,曾子就提出“吾日三省吾身”,同时古人又倡导“责己严,待人宽”的原则。这都说明古代思想家已经具备了勇于自我剖析、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古人是非常重视立志成才的,并倡导自强不息,持之以恒。如大禹为根除水患“三过家门而不入”,屈原为挽救楚国的危难而“上下求索”,还有“磨杵成针”、“悬梁刺股”、“羲之墨池”等故事,表现了古人有一股为实现理想而甘愿吃苦的决心和恒心,这无疑是我们民族精神中的精华,对教育中小学生立志成才具有极大的启发性和教育作用。
4.德育教育与孝亲礼仪教育相结合。古人所讲的“仁爱孝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具特色的思想精华。“仁”的核心是“爱人”,即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同情人。在家庭生活中,“仁爱”以“孝悌”为根本,崇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让枣推梨”、“宾至如归”、“千里送鹅毛”等典故,分别说明了长幼、夫妻、父子、兄弟、亲友、主宾等各方面的具体礼仪原则。从而形成一种浓厚的家庭亲情,进而有利于形成“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如果学生对养育自己的父母和教育自己的师长都不尊敬,又怎么能爱他人、爱社会、爱人民、爱祖国呢?因此,我们必须以此来教育学生,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的原则,突出文明礼仪的训练和养成。在家庭要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在学校要尊敬师长,在社会,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助人为乐。
二、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70%,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数据触目惊!有专家分析,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社会环境的熏染、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则是不容忽视的外因。对青少年来说,对社会、他人以及自己危害最大的还是暴力犯罪。在不少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报道中,狂砍、狂刺、锄杀、欢杀、刀劈、杀父、弑母、奸杀等等。
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坐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心理失衡
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心理发展失衡。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自我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使—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与社会的不良因素的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常言说得好:“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社会上的不良因素集中表现在黄赌毒严重泛滥上,尤其现在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对暴力文化、色情文化传播之快,让人防不胜防;什么网吧、酒吧;舞厅、歌厅、游戏厅等不健康场所吸引着广大的青少年,因为他们缺乏成人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自我控制力,很容易痴迷上瘾,自觉或不自觉的、无意或故意的走向犯罪。
通过法制教育,如:请警察进校园做法制报告,講青少年犯罪实例、开设法制课堂等,让学生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三、与其他学科紧密结合
德育教育要与其它学科进行整合,不要孤立的谈德育,各个学科要充分渗透德育教育,尤其中小学的品德课、政治课要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其它学科也必须进行德育教育。这就要求每位教师读懂新课标、钻研新教材、探索新教法,把学生的品德教育真正的落实到每一节课。
总之,我们广大教师都应挑起德育教育这一重担,每一位德育工作者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改变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脱离实际、呆板生硬、成人化倾向、缺乏实效和吸引力等状况,创新思维,批判地继承与发扬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充实和丰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内容、方法,切实提高德育的实效性,为培养道德素质过硬,文化知识过硬的一代新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