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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系列政策推动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从无到有,市场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应用快速推广,大数据发展水平逐渐成为衡量国家和地方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之一。本期将从产业发展、行业应用及发展趋势,对2020年我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分析。
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指数
总体概况
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由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能力和数据资源四个变量决定。2019年是《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并落地实施的第四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持续高速增长,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应用的成熟度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催生出一大批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先导力量。2019年,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达到631.83,平均指数达到20.38。
1.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省际差距显著。随着八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成立,各试验区围绕不同定位,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大数据产业发展探索,大数据产业步入黄金发展期。其他地方政府也基于地方特色和产业基础,积极布局,通过建立大数据产业园、招引大数据企业等举措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但由于各省市发展基础和发展速度差异,省际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差距显著。广东、北京分别以68.96和61.51的指数位列全国第一和第二位,江苏、山东两省紧随其后,也排在全国前列,上海、浙江分列全国第五和第六位,上述六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均在40以上。四川、福建、湖北、天津、安徽五省市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介于20~40之间,其余绝大部分省市大数据产业指标得分在20分以下,得分在10分以下的地区也达到了40%。第一梯队中,广东省和北京市等东部地区省市具备良好的企业及创新基础,并积极推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甘肃、山西等中西部省份,受制于本地产业基础和数据开放共享推进情况等因素影响,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对变缓;此外,黑龙江、吉林等东北地区省份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创新能力不高、企业实力不强、产业规模不大等短板,导致其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整体不高。
2.南“广”北“京”双强双驱格局形成。广东省和北京市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优势显著,全国遥遥领先。广东省是国内率先关注并推动大数据发展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广东省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省级大数据产业园。目前,广东省公布了三批共计16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成为国内大数据产业最具创新活力的区域之一。此外,广东省着力建立适应本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在数据资源建设方面全国领先,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广东大数据产业全面提速,呈现出“广深引领、珠三角集聚、粤东西北紧随”的区域协调发展态势。北京市在大数据发展方面提前布局,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大数据产业集群、建立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及交易平台、搭建首都科技大数据平台等,为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产业基础。企业培育方面,北京集聚了全国最大规模和最有价值的企业资产,企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遥遥领先。有小米、美团、百度等22家软件企业进入“2019中国大数据企业50强”榜单,占全国44%,数量居全国首位;218家中国独角兽企业中,北京拥有80家独角兽企业,占全国近1/3。
3.“一点一线”集聚发展态势显著。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梯差异,发展水平由东部沿海向西南腹地逐级降低。从区域来看,大数据产业发展头部前8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组成的东南沿海“一线”。由于东部沿海省份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信息产业基础,相关省市在大数据发展中也走在全国前列,并引领全国大数据发展。此外,四川省各市州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平台等承载体建设,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走廊初步成形,推动产业聚集发展。四川以33.99的指数位列全国第7位,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8强的中西部省份。
分指数分析
1.产业规模:整体呈阶梯化特征,广东产业活力强劲。随着国家大数据政策激励以及大数据应用模式的逐步成熟,大数据产业发展日益壮大。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持续高速发展,预计未来几年中国大数据市场仍将保持每年3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统计,截至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超过8000亿元,研发投入超过550亿元。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大数据市场主体部分来自于服务器和存储等大数据相关硬件,占比超过45%,大数据相关服务和软件收入占比则分别为32%和23%。受益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政策红利,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此外,全国有100多个大数据相关产业联盟成立,对大数据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从各地大数据产业规模指数看,各地发展阶梯化特征明显,目前形成了三大梯队。一是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这六个省市领跑全国大数据产业规模。第二个梯队包括四川、福建、湖北、山西、重庆等省市,这些地方依托当地产业基础,不断扩大其大数据产业规模。其余省、自治区作为第三梯队,大数据产业基础相对薄弱。2019年,产业规模总指数达到589.29,平均指数达到19.01,其中,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四川、福建、湖北、陕西、重庆、天津12个省市的产业规模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501.60,占比全国为85.11%。同时,产业规模在70以上的省份达到2个,在30以上省份达到8个,占比达25.80%。此外,产业规模指数在15以下的18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为3.97。其中,广东、江苏和北京三省市分别以82.51、70.79和61.83的指标得分远超其他省市,位列全国前三。
具体来看,广東省在《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8家左右核心龙头企业、2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形成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融合发展新业态,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6000亿元。江苏省在《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建成10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引进培养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60%的软件企业实现服务化转型,培育5家业务收入超100亿元、50家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北京市在《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面向全球的平台型龙头企业,大数据和云计算从业企业达到500家以上,打造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形成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 2、企业数量:各地级差显著,京苏粤沪鲁成为高科技企业集聚“磁力中心”。受政策环境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影响,各省市集聚高科技企业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企业数量指标测算中,主要参考了大数据企业、独角兽企业和软件企业的落户情况。
2019年,企业数量总指数达到592.47,平均指数达到19.11,其中,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福建、四川、湖北、重庆、辽宁11个省市的企业数量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472.41,占比全国为79.74%。企业数量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20个省市的平均指数仅为6.00。北京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领先城市,成为高新科技企业落户首选,以76.86的企业数量指数得分位居第一位。江苏、广东分别以61.03和57.62位居第二、三位,上海、山东、浙江、福建等东部沿海省市紧随其后。内蒙古、青海等地区企业数量方面相对落后,需要加大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
3.创新能力:经济发达省市创新能力出众,北京、广东领跑全国。在国家创新战略以及高质量发展驱动下,各地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双创环境,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承建国家级实验室,发布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清单等,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我国信息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和专利能力不斷提升。2019年,创新能力总指数达到695.98,平均指数达到22.45,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四川、天津、安徽、河南、湖北、陕西12个省市的创新能力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469.95,占比全国为67.52%。同时,创新能力指数在15以上的省份达到17个,占比总数量达54.84%。此外,创新能力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19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也达到11.90。经济基础好的省市其创新能力得分处于领先位置,北京、广东领跑全国大数据创新。《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9)》显示,北京市SCI科技论文发表数4.86万篇,占全国的比重高达16.71%,知识创新优势明显。从技术创新来看,北京市的发明专利授权数为4.61万项,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4.10%,高于其他发达省份,技术创新产出优势突出。此外,北京市的商标核准注册数为26.42万个,远高于其他省份,商业创新产出较强。《2020年粤港澳数字大湾区融合创新发展报告》数据显示,广东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2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80余家,启动3批10家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并布局一批重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平台。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也较强,2018年广东孵化器、众创空间多项指标全国第一,国家级孵化器企业达110家。
在创新产出方面,国内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专利增长最快,目前,我国大数据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2017至2018年,我国大数据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与2005至2016年总量相比,增长超过250%,广东、北京、江苏、四川、浙江等17个省市大数据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超过50,专利总量占比全国为98.2%。在创新投入方面,全国有11个省市的R
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指数
总体概况
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由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能力和数据资源四个变量决定。2019年是《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并落地实施的第四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持续高速增长,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应用的成熟度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催生出一大批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先导力量。2019年,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达到631.83,平均指数达到20.38。
1.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省际差距显著。随着八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成立,各试验区围绕不同定位,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大数据产业发展探索,大数据产业步入黄金发展期。其他地方政府也基于地方特色和产业基础,积极布局,通过建立大数据产业园、招引大数据企业等举措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但由于各省市发展基础和发展速度差异,省际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差距显著。广东、北京分别以68.96和61.51的指数位列全国第一和第二位,江苏、山东两省紧随其后,也排在全国前列,上海、浙江分列全国第五和第六位,上述六省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均在40以上。四川、福建、湖北、天津、安徽五省市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介于20~40之间,其余绝大部分省市大数据产业指标得分在20分以下,得分在10分以下的地区也达到了40%。第一梯队中,广东省和北京市等东部地区省市具备良好的企业及创新基础,并积极推动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为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甘肃、山西等中西部省份,受制于本地产业基础和数据开放共享推进情况等因素影响,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对变缓;此外,黑龙江、吉林等东北地区省份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创新能力不高、企业实力不强、产业规模不大等短板,导致其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整体不高。
2.南“广”北“京”双强双驱格局形成。广东省和北京市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优势显著,全国遥遥领先。广东省是国内率先关注并推动大数据发展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广东省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省级大数据产业园。目前,广东省公布了三批共计16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成为国内大数据产业最具创新活力的区域之一。此外,广东省着力建立适应本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在数据资源建设方面全国领先,为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广东大数据产业全面提速,呈现出“广深引领、珠三角集聚、粤东西北紧随”的区域协调发展态势。北京市在大数据发展方面提前布局,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大数据产业集群、建立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及交易平台、搭建首都科技大数据平台等,为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产业基础。企业培育方面,北京集聚了全国最大规模和最有价值的企业资产,企业数量和质量在全国遥遥领先。有小米、美团、百度等22家软件企业进入“2019中国大数据企业50强”榜单,占全国44%,数量居全国首位;218家中国独角兽企业中,北京拥有80家独角兽企业,占全国近1/3。
3.“一点一线”集聚发展态势显著。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梯差异,发展水平由东部沿海向西南腹地逐级降低。从区域来看,大数据产业发展头部前8强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组成的东南沿海“一线”。由于东部沿海省份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信息产业基础,相关省市在大数据发展中也走在全国前列,并引领全国大数据发展。此外,四川省各市州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区、基地、平台等承载体建设,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走廊初步成形,推动产业聚集发展。四川以33.99的指数位列全国第7位,成为中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8强的中西部省份。
分指数分析
1.产业规模:整体呈阶梯化特征,广东产业活力强劲。随着国家大数据政策激励以及大数据应用模式的逐步成熟,大数据产业发展日益壮大。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持续高速发展,预计未来几年中国大数据市场仍将保持每年3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统计,截至2019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超过8000亿元,研发投入超过550亿元。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大数据市场主体部分来自于服务器和存储等大数据相关硬件,占比超过45%,大数据相关服务和软件收入占比则分别为32%和23%。受益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政策红利,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显著。此外,全国有100多个大数据相关产业联盟成立,对大数据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从各地大数据产业规模指数看,各地发展阶梯化特征明显,目前形成了三大梯队。一是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这六个省市领跑全国大数据产业规模。第二个梯队包括四川、福建、湖北、山西、重庆等省市,这些地方依托当地产业基础,不断扩大其大数据产业规模。其余省、自治区作为第三梯队,大数据产业基础相对薄弱。2019年,产业规模总指数达到589.29,平均指数达到19.01,其中,广东、江苏、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四川、福建、湖北、陕西、重庆、天津12个省市的产业规模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501.60,占比全国为85.11%。同时,产业规模在70以上的省份达到2个,在30以上省份达到8个,占比达25.80%。此外,产业规模指数在15以下的18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为3.97。其中,广东、江苏和北京三省市分别以82.51、70.79和61.83的指标得分远超其他省市,位列全国前三。
具体来看,广東省在《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新生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8家左右核心龙头企业、200家左右大数据应用、服务和产品制造领域的骨干企业,建设20个左右大数据产业园,形成一批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融合发展新业态,大数据及相关产业规模达6000亿元。江苏省在《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建成10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引进培养100名大数据领军人才,60%的软件企业实现服务化转型,培育5家业务收入超100亿元、50家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北京市在《北京市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面向全球的平台型龙头企业,大数据和云计算从业企业达到500家以上,打造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形成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 2、企业数量:各地级差显著,京苏粤沪鲁成为高科技企业集聚“磁力中心”。受政策环境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影响,各省市集聚高科技企业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企业数量指标测算中,主要参考了大数据企业、独角兽企业和软件企业的落户情况。
2019年,企业数量总指数达到592.47,平均指数达到19.11,其中,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浙江、福建、四川、湖北、重庆、辽宁11个省市的企业数量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472.41,占比全国为79.74%。企业数量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20个省市的平均指数仅为6.00。北京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领先城市,成为高新科技企业落户首选,以76.86的企业数量指数得分位居第一位。江苏、广东分别以61.03和57.62位居第二、三位,上海、山东、浙江、福建等东部沿海省市紧随其后。内蒙古、青海等地区企业数量方面相对落后,需要加大企业培育和招引力度。
3.创新能力:经济发达省市创新能力出众,北京、广东领跑全国。在国家创新战略以及高质量发展驱动下,各地把科技创新作为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双创环境,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承建国家级实验室,发布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清单等,充分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我国信息产业领域科技成果和专利能力不斷提升。2019年,创新能力总指数达到695.98,平均指数达到22.45,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山东、浙江、四川、天津、安徽、河南、湖北、陕西12个省市的创新能力指数高于平均值,总值高达469.95,占比全国为67.52%。同时,创新能力指数在15以上的省份达到17个,占比总数量达54.84%。此外,创新能力指数低于平均值以下的19个省份的平均指数也达到11.90。经济基础好的省市其创新能力得分处于领先位置,北京、广东领跑全国大数据创新。《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9)》显示,北京市SCI科技论文发表数4.86万篇,占全国的比重高达16.71%,知识创新优势明显。从技术创新来看,北京市的发明专利授权数为4.61万项,占全国的比重达到14.10%,高于其他发达省份,技术创新产出优势突出。此外,北京市的商标核准注册数为26.42万个,远高于其他省份,商业创新产出较强。《2020年粤港澳数字大湾区融合创新发展报告》数据显示,广东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2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80余家,启动3批10家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并布局一批重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平台。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也较强,2018年广东孵化器、众创空间多项指标全国第一,国家级孵化器企业达110家。
在创新产出方面,国内在信息技术方面的专利增长最快,目前,我国大数据领域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2017至2018年,我国大数据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与2005至2016年总量相比,增长超过250%,广东、北京、江苏、四川、浙江等17个省市大数据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超过50,专利总量占比全国为98.2%。在创新投入方面,全国有11个省市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