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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在西方政治理论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提出和研究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家比较多,尤以霍布斯与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最有特色。二位思想家在理论有某些契合点,但在对自然状态的假设、个人权利交付的对象、契约的性质、人民的天赋权利与自由和契约是否能被推翻方面存在不同,这主要是由于二人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拥有的理论基础不同所造成的,本文对此进行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