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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香港妇女就业率不断升高,父母在难以找到合适的暂托机构的情况下,往往将年幼的儿女独自留在家中或交给并不十分了解的外人看管,由此不断有诸如儿童坠楼、走失、窒息、烫伤、火灾、绑架等意外伤亡事故发生,日益引起香港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解决幼儿独留在家问题,香港法例第243章《幼儿中心条例》已于1997年5月修订,并于1997年9月实施。经修定的条例称为《幼儿服务条例》。《幼儿服务条例》主要涉及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