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围绕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难度大、程序存在缺陷、地方资金配套难等问题,对村级“一事一议”现状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调动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关键词:一事一议;奖补;解析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9-000-01
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意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农民受益、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原则,以财政奖补资金做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组织如何办好事关群利益的急事、难事,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村民集中议事难度大
政策要求“一事一议”必须由1/10以上村民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但受市场经济冲击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青壮年劳力逐年增多,有的甚至举家在外,有议事能力的经济能力的人都不在家,留在家中务农的都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老、弱、妇、幼及在校学生等群体;在议事表决中部分人持实用主义和本位主义态度 ,对自己直接受益、眼前、靠近自家或本级的就同意,否则就反对,导致一事反复“多议”,意见很难统一;在民主决策上,部分村干部图省事,不按程序操作,不能充分尊重农民意见,不能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擅自拍板,所议之事有的不能符合村民意愿。受此影响,要集中议定某一事项非常难。
(二)筹资筹劳有硬伤
在广大农村,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在村民代表在会上即使有2/3以上的村民同意通过,但1/3不同意的人,既不肯出钱,也愿出力,出现了“谁同意谁掏腰包,谁出劳力”的情况;有的村民虽在大会表决时同意但也不交款,互相攀比,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此外部分村民代表也的确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有的村民以对所议事事项不清楚为由拒缴“一事一议”款。同时,部分村干部还认为税费改革后,这么多年来村里没有向村民任何一分钱,如果我们再为这事向村民要钱的话,怕吃力不讨好,怕招来麻烦惹些是非,更怕把群众关弄僵,有的甚至怕群众举报影响自己的“乌纱帽”,造成筹资筹劳资金很难到位。
(三)操作程序存在缺陷
按政策规定,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必须要有预算,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记录,但一些地方借会议开不起来、无法表决通过为由,关起门来自行造假申报资料上报;项目建设应实行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完工后进行项目资决算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是 有的地方农民自愿超标准筹资筹劳资;所建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特别是电、井、桥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议事项目从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等都应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操作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基层干部和个体实施者都普遍认为“一事一议”规定的程序太烦琐、标准太高、要求太严而违规操作。
(四)长效管理难维系
项目后期管护任务较重,群众经济压力大,有些地方存在“重建项目建设,轻后续管理”的现象。其根本是受村级资金来源单一影响。目前,大多数村级运转基本上依靠上级补助收入来维持,村集体承包收入很少甚至为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后期管护无法做到承包形式管理。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数量的增加,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群众管护”方式 将不断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期管护严重不足。
二、对策解析
(一)改革集体议事机制
改革目前的“一事一议”议事程序。充分利用农忙前后和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时机,辅之于对外出打工人员手机短信或委托书、张贴“征求‘一事一议’项目告示”、上门逐户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按计划和预算提出全年所有需经“一事一议”解决的集体公益事业收费项目,超过一半村民家庭认可视同项目通过。
(二)完善筹资筹劳制度
总体看,“一事一议”制度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的愿望。要结合实际,对照国家《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对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要严格区分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政策界限,正确引导农民出资出力,大力倡导知名人士捐资作部门帮扶。进一步建立财政资金示范引导、资金优化整合、资金信息化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的农村“一事一议”资金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
(三)切实强化民主管理
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中,要推荐本村组办事公正、有责任心、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直接参与,全程监督工程进展和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且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并有具体的说明。项目一经结束,应立即由乡镇农经或财政部门对财务进行审计并向村民如实公布结果,坚决杜绝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抓长远、见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长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建议从每年的财政奖补中预留一定比例资金对项目管护进行支持,确保项目管护工作的长期落实;同时鼓励各乡、村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引进第三方进行运营,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能长期发挥实效。
(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等结合起来,实行城乡一体规划、一体部署、一体实施,进一步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大力整合各类资金,发挥奖补资金的聚集效应。
参考文献:
[1]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J].中国财政.
关键词:一事一议;奖补;解析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9-000-01
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意在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农民受益、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原则,以财政奖补资金做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组织如何办好事关群利益的急事、难事,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但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
一、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村民集中议事难度大
政策要求“一事一议”必须由1/10以上村民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和表决。但受市场经济冲击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影响,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青壮年劳力逐年增多,有的甚至举家在外,有议事能力的经济能力的人都不在家,留在家中务农的都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老、弱、妇、幼及在校学生等群体;在议事表决中部分人持实用主义和本位主义态度 ,对自己直接受益、眼前、靠近自家或本级的就同意,否则就反对,导致一事反复“多议”,意见很难统一;在民主决策上,部分村干部图省事,不按程序操作,不能充分尊重农民意见,不能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擅自拍板,所议之事有的不能符合村民意愿。受此影响,要集中议定某一事项非常难。
(二)筹资筹劳有硬伤
在广大农村,对一些非办不可的公益事业,在村民代表在会上即使有2/3以上的村民同意通过,但1/3不同意的人,既不肯出钱,也愿出力,出现了“谁同意谁掏腰包,谁出劳力”的情况;有的村民虽在大会表决时同意但也不交款,互相攀比,产生“羊群效应”,引发其它农户拒交。此外部分村民代表也的确不能代表全体村民的意愿,有的村民以对所议事事项不清楚为由拒缴“一事一议”款。同时,部分村干部还认为税费改革后,这么多年来村里没有向村民任何一分钱,如果我们再为这事向村民要钱的话,怕吃力不讨好,怕招来麻烦惹些是非,更怕把群众关弄僵,有的甚至怕群众举报影响自己的“乌纱帽”,造成筹资筹劳资金很难到位。
(三)操作程序存在缺陷
按政策规定,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必须要有预算,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记录,但一些地方借会议开不起来、无法表决通过为由,关起门来自行造假申报资料上报;项目建设应实行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完工后进行项目资决算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是 有的地方农民自愿超标准筹资筹劳资;所建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特别是电、井、桥梁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议事项目从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等都应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操作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基层干部和个体实施者都普遍认为“一事一议”规定的程序太烦琐、标准太高、要求太严而违规操作。
(四)长效管理难维系
项目后期管护任务较重,群众经济压力大,有些地方存在“重建项目建设,轻后续管理”的现象。其根本是受村级资金来源单一影响。目前,大多数村级运转基本上依靠上级补助收入来维持,村集体承包收入很少甚至为零,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后期管护无法做到承包形式管理。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数量的增加,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群众管护”方式 将不断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期管护严重不足。
二、对策解析
(一)改革集体议事机制
改革目前的“一事一议”议事程序。充分利用农忙前后和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时机,辅之于对外出打工人员手机短信或委托书、张贴“征求‘一事一议’项目告示”、上门逐户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按计划和预算提出全年所有需经“一事一议”解决的集体公益事业收费项目,超过一半村民家庭认可视同项目通过。
(二)完善筹资筹劳制度
总体看,“一事一议”制度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的愿望。要结合实际,对照国家《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对标准进行适当的提高,要严格区分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的政策界限,正确引导农民出资出力,大力倡导知名人士捐资作部门帮扶。进一步建立财政资金示范引导、资金优化整合、资金信息化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的农村“一事一议”资金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的使用。
(三)切实强化民主管理
在“一事一议”项目实施中,要推荐本村组办事公正、有责任心、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直接参与,全程监督工程进展和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向全体村民公布,且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并有具体的说明。项目一经结束,应立即由乡镇农经或财政部门对财务进行审计并向村民如实公布结果,坚决杜绝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
(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抓长远、见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长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建议从每年的财政奖补中预留一定比例资金对项目管护进行支持,确保项目管护工作的长期落实;同时鼓励各乡、村因地制宜,创新思路,积极引进第三方进行运营,确保村级公益事业能长期发挥实效。
(五)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城镇化建设与城市发展等结合起来,实行城乡一体规划、一体部署、一体实施,进一步明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大力整合各类资金,发挥奖补资金的聚集效应。
参考文献:
[1]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J].中国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