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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之一。如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准确把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当前司法工作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平等原则要求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公平与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适应平等原则的要求,司法实践中必须注意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包括程序平等与实体平等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