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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而提供服务的活动[1]。分析了辽宁省社会志愿服务的几种形态,从中总结出今后在发展社会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克服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关键词:社会志愿服务;基本形态;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9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1-0102-02
一、辽宁省社会志愿服务的基本形态
辽宁的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动员超过1 000万人次的青年围绕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4.8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为促进青年成长、传播文明新风、推动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1.“一助一”活动
“一助一”是一种志愿者志愿服务的长期计划。在这种志愿者行动中,志愿者的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队志愿者,但服务对象是固定的。志愿者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这种志愿服务的介入往往也是通过志愿者组织,但它只是起到一个中介者的作用,剩下的工作则完全是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了。行动由一名志愿者或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与单个服务对象结对,有时也由一个青年志愿者组织与一个贫困地区或受灾地区结对,为服务对象提供定时、定地、定人或定项目的入户服务。这些服务对象集中体现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以及国家优抚对象等个人与群体。
“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为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期发展和深入人心夯实了基础,也是青年参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它能增进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缓解他们之间的摩擦,帮助改革中一些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摆脱暂时的困境,促进了社会的良性运行。目前,辽宁开展了“阳光课堂”活动,组织大学生、青年教师志愿者为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学习辅导。以“关爱老前辈行动”、“百万志愿者助残行动”、“牵手特殊少年儿童”活动为有效载体,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少年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帮扶活动。利用每年“两节”期间,广泛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组织广大团干部、青联、青企协志愿者走进城乡困难家庭。目前,全省已建立助老助残服务站 1 227个,服务队5 000余支。
2.扶贫开发项目
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志愿者行动是辽宁社会志愿服务的第二种形态。这种志愿者行动对志愿者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还要求他们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以适应贫困地区的恶劣环境。
辽宁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多。农村落后的原因是多元的,但知识的匮乏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给广大农村带来了知识,为他们摆脱贫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形态的志愿服务是多渠道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也是以专业的精神和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尝试。“三下乡”活动能够带动农民经济的增长,提高农村社会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缩减城乡二元结构,缓解当前社会结构的矛盾。同时,它也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志愿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推动了志愿服务的机制建设。
2002年,辽宁实施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本山项目,开辟了志愿服务社会化运作的新路径。自2003年起至今,辽宁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选派4 265名大学生志愿者到省内西北部等欠发达地区和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志愿接力的形式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开发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为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配合团中央实施的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辽宁先后选派907名大学生志愿者和10余支研究生支教团,到新疆、青海、宁夏、贵州、四川等西部省份开展志愿服务工作。2006年,还建立了辽宁省“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并向埃塞俄比亚选派了首位援外青年志愿者。
3.大型活动和社会应急任务
这类行动是可以看做学雷锋活动的延伸。多年来,全省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大型活动和社会应急服务任务,充分体现了志愿者勇当先锋、甘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参与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2006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大连世界经济达沃斯论坛等大型赛会服务中,辽宁社会志愿者用辛勤的汗水和美丽的微笑,围绕观众服务、运行支持、交通疏导等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各方面的广泛赞誉。在防治非典、抗击禽流感、2007年抗击暴雪、2008年“5·12”汶川地震灾害等工作中,广大青年志愿者迅速冲向防病、抗雪、抗洪、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医疗救护、防止疫情、心理咨询、物资搬运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除了这三种志愿服务形态之外,还有一些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着眼于推进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科普宣传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如实施“交通文明示范行动”、“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参与生态建设,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主题的青年环保志愿服务。这些志愿服务活动为辽宁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辽宁省社会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的社会志愿服务规模逐渐扩大,取得很大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理念、志愿精神的认知和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渠道还不够畅通;志愿服务评估、激励、监督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志愿服务项目普遍缺少政策法规和资金支持;志愿者组织运转和动员能力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需求还不太适应等等。
1.经费的不足是志愿服务开展的瓶颈
尽管部分志愿服务活动是参与主体的自愿参与,但倘若离开经费的支持,它就成了无源之水,其行动效果也会微乎其微。总之,缺少资金支持已经制约了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服务规模的扩大。
2.组织管理模式需进一步多元化
从其参与主体来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组织管理模式表现为四种形式:第一,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协调的志愿者行动,团组织既是志愿者行动的策划者,又是行动的管理者,同时也是行动的组织者;第二,由青年志愿者自身组织(例如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发开展的志愿者行动,自身组织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务;第三,大型企业组织开展的志愿者行动,其主要目的是加大企业宣传,这种志愿者行动主要由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与协调;第四,纯粹由个人自发地从事志愿者行动。
目前辽宁的志愿者行动主要是以第一种管理模式为主。这种志愿者行动模式主要由团组织引导与协调。团组织往往借助一定的行政干预为手段,使志愿服务带有一种指令性参与的行政化工作运行方式的烙印。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基层团委负责人和团组织是志愿者行动的策划者,又是行动的管理者,同时还是行动的组织者,牵扯大量的精力去做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行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实施缺少层次。而志愿服务活动的自身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却并不明显,基层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等主要也是在共青团组织的协调下进行的,其功能也为团组织活动所涵盖。
3.志愿服务的形式化问题
在志愿者行动最初开展的几年中,人们甚至连不少行动组织者都将它视为“学雷锋”活动。近年来,由于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宣传与开展,人们渐渐认清了志愿者行动与“学雷锋”的差异,但志愿服务的形式化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为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而开展行动,有时甚至是为了应付任务与检查。这类志愿者行动往往在一两天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时间一过,它们便销声匿迹了。
4.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不足
社会交换理论学派的著名代表霍曼斯针对人的社会行为提出了六个命题,其中之一就是一个人越是在某种行动中得到报酬,他(她)在今后越会倾向于从事这种行动。志愿者也应是如此,尽管目前辽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但其激励机制却显现出不足。尽管每年都会表彰部分优秀志愿者,评选出“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辽宁省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集体”,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表彰奖励青年志愿者的具体举措。这些势必影响志愿服务活动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不利于志愿者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5.志愿者的社会认可程度低
社会认可程度主要是指社会中各类群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接受情况,它是整个社会对志愿服务活动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志愿服务活动,对其认识往往不深,对志愿服务的认可程度也不会太高。志愿服务在青年人群中比较了解,但在其他群体中的社会认可程度就不高了。另外,不少志愿者在实施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被服务对象不合作,并拒之门外;有些被服务对象遇到困难时,不愿意接受志愿者的服务。这一方面,体现出社会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社会诚信不足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我国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一些不良风气。拜金主义在一些人心目中扎根,欺骗现象屡有发生,社会诚信受到很大的冲击。尤其是当今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诚信缺乏是“信任危机”的一个体现。
6.缺乏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据
一旦具有特定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某项活动已经走向了成熟。而志愿服务活动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依据,其活动的开展也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任何明文规定的补偿,这严重挫伤了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也使志愿服务活动仅仅停留在个人的道德实践活动范畴以及共青团活动的一个内容,严重制约着志愿服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锋辉.慈善事业发展中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及其意义[J].社会学,2009,(2).
关键词:社会志愿服务;基本形态;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9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1-0102-02
一、辽宁省社会志愿服务的基本形态
辽宁的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动员超过1 000万人次的青年围绕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领域,为社会提供了4.8亿小时的志愿服务,为促进青年成长、传播文明新风、推动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1.“一助一”活动
“一助一”是一种志愿者志愿服务的长期计划。在这种志愿者行动中,志愿者的人数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队志愿者,但服务对象是固定的。志愿者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这种志愿服务的介入往往也是通过志愿者组织,但它只是起到一个中介者的作用,剩下的工作则完全是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了。行动由一名志愿者或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与单个服务对象结对,有时也由一个青年志愿者组织与一个贫困地区或受灾地区结对,为服务对象提供定时、定地、定人或定项目的入户服务。这些服务对象集中体现为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以及国家优抚对象等个人与群体。
“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为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期发展和深入人心夯实了基础,也是青年参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它能增进不同群体之间的沟通,缓解他们之间的摩擦,帮助改革中一些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摆脱暂时的困境,促进了社会的良性运行。目前,辽宁开展了“阳光课堂”活动,组织大学生、青年教师志愿者为困难学生提供免费学习辅导。以“关爱老前辈行动”、“百万志愿者助残行动”、“牵手特殊少年儿童”活动为有效载体,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少年儿童等困难群体,开展帮扶活动。利用每年“两节”期间,广泛开展“真情助困进万家”活动,组织广大团干部、青联、青企协志愿者走进城乡困难家庭。目前,全省已建立助老助残服务站 1 227个,服务队5 000余支。
2.扶贫开发项目
针对贫困地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志愿者行动是辽宁社会志愿服务的第二种形态。这种志愿者行动对志愿者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他们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还要求他们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以适应贫困地区的恶劣环境。
辽宁是一个农业大省,人口多。农村落后的原因是多元的,但知识的匮乏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给广大农村带来了知识,为他们摆脱贫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形态的志愿服务是多渠道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也是以专业的精神和方式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尝试。“三下乡”活动能够带动农民经济的增长,提高农村社会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城乡共同发展,缩减城乡二元结构,缓解当前社会结构的矛盾。同时,它也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志愿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推动了志愿服务的机制建设。
2002年,辽宁实施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本山项目,开辟了志愿服务社会化运作的新路径。自2003年起至今,辽宁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选派4 265名大学生志愿者到省内西北部等欠发达地区和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志愿接力的形式开展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开发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为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配合团中央实施的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辽宁先后选派907名大学生志愿者和10余支研究生支教团,到新疆、青海、宁夏、贵州、四川等西部省份开展志愿服务工作。2006年,还建立了辽宁省“援外青年志愿者人才库”,并向埃塞俄比亚选派了首位援外青年志愿者。
3.大型活动和社会应急任务
这类行动是可以看做学雷锋活动的延伸。多年来,全省志愿者积极参与各类大型活动和社会应急服务任务,充分体现了志愿者勇当先锋、甘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在参与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2006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大连世界经济达沃斯论坛等大型赛会服务中,辽宁社会志愿者用辛勤的汗水和美丽的微笑,围绕观众服务、运行支持、交通疏导等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各方面的广泛赞誉。在防治非典、抗击禽流感、2007年抗击暴雪、2008年“5·12”汶川地震灾害等工作中,广大青年志愿者迅速冲向防病、抗雪、抗洪、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医疗救护、防止疫情、心理咨询、物资搬运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除了这三种志愿服务形态之外,还有一些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着眼于推进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科普宣传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志愿服务。如实施“交通文明示范行动”、“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参与生态建设,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主题的青年环保志愿服务。这些志愿服务活动为辽宁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辽宁省社会志愿服务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的社会志愿服务规模逐渐扩大,取得很大的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理念、志愿精神的认知和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渠道还不够畅通;志愿服务评估、激励、监督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志愿服务项目普遍缺少政策法规和资金支持;志愿者组织运转和动员能力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需求还不太适应等等。
1.经费的不足是志愿服务开展的瓶颈
尽管部分志愿服务活动是参与主体的自愿参与,但倘若离开经费的支持,它就成了无源之水,其行动效果也会微乎其微。总之,缺少资金支持已经制约了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服务规模的扩大。
2.组织管理模式需进一步多元化
从其参与主体来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组织管理模式表现为四种形式:第一,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协调的志愿者行动,团组织既是志愿者行动的策划者,又是行动的管理者,同时也是行动的组织者;第二,由青年志愿者自身组织(例如青年志愿者协会)自发开展的志愿者行动,自身组织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务;第三,大型企业组织开展的志愿者行动,其主要目的是加大企业宣传,这种志愿者行动主要由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与协调;第四,纯粹由个人自发地从事志愿者行动。
目前辽宁的志愿者行动主要是以第一种管理模式为主。这种志愿者行动模式主要由团组织引导与协调。团组织往往借助一定的行政干预为手段,使志愿服务带有一种指令性参与的行政化工作运行方式的烙印。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基层团委负责人和团组织是志愿者行动的策划者,又是行动的管理者,同时还是行动的组织者,牵扯大量的精力去做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行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实施缺少层次。而志愿服务活动的自身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却并不明显,基层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等主要也是在共青团组织的协调下进行的,其功能也为团组织活动所涵盖。
3.志愿服务的形式化问题
在志愿者行动最初开展的几年中,人们甚至连不少行动组织者都将它视为“学雷锋”活动。近年来,由于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宣传与开展,人们渐渐认清了志愿者行动与“学雷锋”的差异,但志愿服务的形式化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为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而开展行动,有时甚至是为了应付任务与检查。这类志愿者行动往往在一两天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时间一过,它们便销声匿迹了。
4.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不足
社会交换理论学派的著名代表霍曼斯针对人的社会行为提出了六个命题,其中之一就是一个人越是在某种行动中得到报酬,他(她)在今后越会倾向于从事这种行动。志愿者也应是如此,尽管目前辽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但其激励机制却显现出不足。尽管每年都会表彰部分优秀志愿者,评选出“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者”、“辽宁省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集体”,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表彰奖励青年志愿者的具体举措。这些势必影响志愿服务活动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不利于志愿者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5.志愿者的社会认可程度低
社会认可程度主要是指社会中各类群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接受情况,它是整个社会对志愿服务活动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志愿服务活动,对其认识往往不深,对志愿服务的认可程度也不会太高。志愿服务在青年人群中比较了解,但在其他群体中的社会认可程度就不高了。另外,不少志愿者在实施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被服务对象不合作,并拒之门外;有些被服务对象遇到困难时,不愿意接受志愿者的服务。这一方面,体现出社会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社会诚信不足也是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我国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一些不良风气。拜金主义在一些人心目中扎根,欺骗现象屡有发生,社会诚信受到很大的冲击。尤其是当今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诚信缺乏是“信任危机”的一个体现。
6.缺乏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据
一旦具有特定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某项活动已经走向了成熟。而志愿服务活动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依据,其活动的开展也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任何明文规定的补偿,这严重挫伤了人们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也使志愿服务活动仅仅停留在个人的道德实践活动范畴以及共青团活动的一个内容,严重制约着志愿服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锋辉.慈善事业发展中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及其意义[J].社会学,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