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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今面间借贷纠纷的多发,要调整其混乱的局面,新的法律规制及制度的激励与引导成为解决其问题的基本出路,采用自然演进与建构相结合、一般规范与分类规范相结合的多层次立法体系来进行民间借贷的立法,针对我国特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传统的中国古代民间借贷行为及自有文化,分析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目前情况,尽快研究制定符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