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放松规制,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某些社会组织的发展。但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这种放松规制没有惠及大量的草根组织,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社会组织谋求合法身份的困境。政府部门应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解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践当中的困难,才能够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有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