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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镇扩权"改革模式与传统上的精简机构、压缩权限的改革措施不同,"强镇扩权"代表了"扩权"与"分权"的趋势。"强镇扩权"改革主要发生在沿海一带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以浙江、广东为代表。"强镇扩权"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中央22号文件提出的"简政放权",要求"凡属可以下放的机构和职权,要下放给乡;少数必须由县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仍要集中统一领导"。2007年浙江省又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强镇扩权"的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