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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行的“财务总监”委派制与国际上流行的CFO(财务总监),名同实异,试行中暴露了一些问题。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财务总监”带有先天的缺陷,形成多头监督的局面;公司由内部人控制,监督者在不同程度上受制于决策管理层,不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情况。归根结底,要从监督制度安排上解决问题。对“财务总监”进行职能分化与回归,既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内部监督体系,完善公司治理,又有利于公司进行价值创造,真正体现公司治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