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期案例:2009年3月22日,孙胜山从连丰经销部购买化肥60吨,其中BB肥4吨,其余为复合肥,合计货款14万元。孙胜山于2009年4月12日给连丰经销部货款12万元。同时出具欠据一张.写明欠连丰经销部化肥款2万元,2009年4月15日付清货款,逾期按月利息30%计算至还款日,孙胜山在欠条上签字盖章。不过,直到2010年,孙胜山也没有还款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