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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武汉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即:到2010年在全市2087个建制村(含农场大队)全面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阶段以建制村为单位推进,按产业明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依托基地、企业、项目,着力推进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的“四到家园”。在由点到片的拓展中,应注意把全市农业基地规划与各村产业规划对接,因地制宜,把致富门道落实到具体致富项目上。在发展生产同时,以群众需求、资源整合、长效管理、农村社会事业为重点,着力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