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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第1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20号)文件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17个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